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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惹事端 石泉警方严惩治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5日11时2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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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石泉县
后柳镇黄村坝村
7
组居民武某酒后滋事,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其不理智的行为最终为他换来了
15
日行政拘留。
2019
年
2
月
8
日下午
16
时许,石泉县公安局后柳派出所接县局
110
指挥中心指令:
“
后柳镇黄村坝村村委会一男子酒后正在闹事,并将村委会办公室内的物品砸毁。
”
接警后,民警迅速处警到达现场,发现该村委会办公室内办公桌、电脑等物品不同程度损坏,违法行为人武某浑身酒气,情绪激动,民警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并将其带回派出所醒酒。经询问,武某对酒后无故将该村委会办公用品损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武某酒后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寻衅滋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连夜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对武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目前,武某已送至石泉县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