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泉县公安局经过前期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陈国俊、谢从玉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经侦查,该团伙以“车保姆”车辆服务公司为掩护,长期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并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讨债,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经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已对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陈国俊、谢从玉、李福勇、马富升、程林之、梅本礼等执行逮捕。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彻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石泉县公安局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该涉恶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近年来遭受过该团伙及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积极提供该团伙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举报有价值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石泉县涉黑涉恶线索奖励举报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公安机关敦促参与该团伙的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认清形势,立即主动投案自首,凡主动投案自首或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凡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或销毁隐匿证据,妨害证人作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
1、石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石泉县公安局407室);联系人:刘警官 17382535770
马警官 18791569116
2、举报信件邮寄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石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407室。
3、石泉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915-6324509
特此公告
石泉县公安局
2019年3月6日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陈国俊(别名:陈国栋)
犯罪嫌疑人谢从玉(绰号“岱子”)
犯罪嫌疑人李福勇
犯罪嫌疑人马富升
犯罪嫌疑人程林之(绰号“跛子”)
犯罪嫌疑人梅本礼(别名: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