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以来,石泉县公安局各派出所严格贯彻落实河长+警长制制度,切实履行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职责,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近日,中池、池河派出所各查获一起非法电鱼案件。
10月27日下午,中池派出所民警常态化深入辖区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及“大走访”入户访查工作时,接到群众举报:“军民村二组大桥下有人电鱼,请处警。”接警后,中池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查获正在河道非法使用电瓶电鱼的周某、冯某、刘某、程某四人,并查获电鱼工具一套,鱼若干。
10月26日上午9时许,两河派出所民警在艾心村辖区河道巡查时,当场抓获正在河道使用电瓶电鱼的王某,并查获电鱼工具一套,王某对在河道使用电瓶电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两起案件均已移交至石泉县水政执法大队进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