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工作,11月23日下午,石泉县公安局召开首批主办侦查员聘任大会。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波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小康主持会议,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及部分民警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聘任大会上,宣读了《石泉县公安局关于聘任蒋诗兵等50名同志为主办侦查员的决定》,向受聘的民警颁发了聘书,交警大队民警李世超代表受聘侦查员作表态发言。
田波副县长代表局党委向首批获得聘任的50名主办侦查员表示热烈祝贺,并提出四点期望和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主办侦查员改革的重大意义。全体主办侦查员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抓住机遇、锐意创新,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实现“质”、“量”双提升,提省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带动公安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二要不断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尽责。本次受聘任的民警要不断强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努力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职尽责,做到严格公正执法,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真正无愧于获得的荣誉、无愧于自己的奋斗、无愧于群众的期盼;三要严格督导考核。对主办侦查员实行动态管理,考核成绩优秀的要给予记功、嘉奖,考核成绩落后的要按照相关规定降级、淘汰,同时要将考核结果同津贴发放挂钩,彻底打破以往“吃大锅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现象;四要做到工作统筹推进。全体民警要继续发扬“石泉公安精神”和优良作风,把扫黑除恶“三包三查三打”百日攻坚行动、Y库建设、两率两度提升等工作统筹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牢,抓出成效,要想办法、添措施、攻难点、补短板,全力冲刺攻坚,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够争先进位,推动全县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聘任,县公安局坚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前期个人申请、部门推荐、资格审查、公开考试、绩效评定、民主测评等程序,经局党委研究审定,聘任了蒋诗兵等50名同志为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聘任大会的召开,标志着石泉县公安局全面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必将引领带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