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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公安:快速查办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1日17时3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石泉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的通告》相关规定要求,强宣传,严打击,重实效,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工作中,快速查处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案件,行政处罚1人。

20192201215分许,城郊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人违规燃放鞭炮。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辖区一处居民楼发现有刚燃放过的鞭炮纸屑,后民警在小区一广告门面房找到燃放鞭炮的男子。经询问,该男子自称叫陈某,因当日店子开业,想图个吉利,就在自己店门前燃放了鞭炮。因陈某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系禁放时段和区域,派出所在查明案情后,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陈某处罚款200元。当天行政处罚已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