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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一次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1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迅速贯彻落实“5.26”公安部、省公安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深刻汲取淳化“5.15”、上海“12.31”、河南“5.25”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相关部署要求,安康市公安局从5月27日至6月8日,抽调市局治安支队8名民警组成4个督导工作组对全市12个县区的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工作组共实地检查重点单位30个,其中中小学校12所、幼儿园4所、医院12家、养老院2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24处;检查公共复杂场所49处,其中繁华商业区4处、大型商场10家、大型超市6家、中心广场12个、旅游景区8个、公交车站2个、汽车站6个,火车站1个,发现整改安全隐患41处;检查治安复杂部位36处,其中星级宾馆6家、中小旅馆12家、洗浴足浴场所6家、歌舞厅等娱乐场所12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8处;检查涉危单位36家,其中检查涉爆单位14家、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8家、涉枪单位2家,加油站12个,发现整改安全隐患46处。

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市局治安支队结合安康实际治安特点,提前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一次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并由治安支队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全面督导。二是突出重点,明确检查内容。通过这次督导检查,全面深入了解掌握了各县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大型活动、公共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旅游景区治安管理、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危化物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监管,公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以及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派出所三级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同时,突出了检查重点:民爆物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烟花爆竹的运输及燃放、原材料的审批环节;公务用枪的管理使用;散装汽油的管控;大型活动的审批、备案;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景区、景点、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隐患。三是因地制宜,采取有效工作督导检查方法。这次督导检查采取了现场查看、明察暗访、跟踪问效、问题反馈等方式进行,检查组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和现场,暗访暗查,确保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检查结束后,市公安局将通过这次督导检查全面掌握的全市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体情况,开展深入研究、积极协调、督促解决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合理把握工作节奏,确保全市治安隐患大排查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