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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尚伟局长专题研究加强与改进我市户政服务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11月4日,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主动热情接待了前来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康某,认真听取了办事群众需办理事项及诉求,向其介绍了户籍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指导其完备户籍迁移手续,并安排专人为其协调办理。为迅速解决前期调研中及此次接待群众发现的一些工作问题,杨尚伟局长迅速召集分管领导及治安、户政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加强与改进我市户政服务管理工作。

杨尚伟局长指出,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深化主动警务,“听民意、系民生、解民忧”,完善社会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广大群众好评如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充分看到,当前,在户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太便民、群众办事还不太快捷的问题,无论是在户政业务工作还是在队伍纪律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必须面对和要下大决心认真解决的问题。全市治安户政部门要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针对成绩找差距,针对问题采取强有力、而且是讲究方式和方法的措施,彻底改变不良工作作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事为民所办”。

杨尚伟局长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践行民生警务,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在认真落实市公安局“7类44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全市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一要推行“首问责任制”。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全面实行户政服务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要热情接待。对职责范围内的,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办理要求和所需材料。对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根据群众事由,负责引导群众到户政管理部门,找到经办人员及时办理。二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单位对前来办理有关户籍业务的群众,手续齐全的,要一次性办结;手续不全的,要出示清单,详细告知需要补充的手续材料,确保二次办理完结。对第二次仍未办结的,由派出所安排专人上门服务,直到手续办理完结。三要实行“一站式受理”制度。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单位要对前来办理户口迁移等本单位不能办结、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派出所“一站式受理”,统一报送县分局审核,确保在内部系统运转。各县分局城关、城郊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乡镇、边远山区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因故要求自行到县分局办理的群众,要告知清楚县分局审批部门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确保群众不多跑路。四要实行“节假日预约”服务。城市派出所实行节假日正常上班工作制度,各县城关、城郊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周末上班制度,未实行周末上班制度的派出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户籍民警电话、微信,实行预约服务。五要实行“特殊人群代办”服务。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单位对前来办理户籍业务的老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以及失独家庭,全面推行派出所、社区警务室预约受理,实行全程代办,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办理周期。六要推行“网上公开”制度。各县分局户政大厅和派出所户籍窗口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告知活动,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询问,解答群众问题。同时,公开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实行阳光作业,提高户籍服务管理的透明度。七要实行窗口“四个一”制度。全市户籍窗口单位接待群众实行“四个一”制度:“一把椅子请坐、一张笑脸相迎、一杯水暖心、一句话相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杨尚伟局长强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主动兑现全市公安“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庄严承诺,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规范公安民警执法行为。特别是治安户政管理部门要将民意作为户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群众困难和合理诉求,静下心来认真研究、改进我们的工作,积极探索服务型户政新模式,实现让户政围着民意转,让服务围着百姓转的工作局面,提升户籍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培养队伍良好形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