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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成立“专项办”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9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全面推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全力抓好省公安厅下达的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坚决兑现市公安局七项公开承诺,3月27日,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暨“四项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全市公安机关专项工作办公室,专职负责公安改革、“四项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十项重点工作、七项公开承诺五大重点工作。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的通知》,对“专项办”人员组成、职能定位、工作制度等做出全面安排,为做好各项专项工作、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市局党委把公安改革、“四项建设”、十项重点工作等专项工作作为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强力组织推进。成立了专项工作办公室,按照“抽硬人、硬抽人”的原则,从政治部、指挥中心、法制、刑侦、治安、交警等部门警种及县公安局抽调11名精干民警,实行统一领导、集中办公、专职专办、实体运转,具体负责各项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协调推动、信息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夯实工作任务。市局党委按照专职专办的要求,强化“专项办”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了“专项办”工作职责任务。要求“专项办”紧紧围绕研究专项工作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督促检查专项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搜集掌握专项工作动态、总结交流推广经验、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定期考核考评通报等方面开展工作,统筹做好“专项办”信息联络、会议组织、文件印制、简报编发、资料管理、台账建立等综合性工作,推动各项专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完善制度,提升工作效能。“专项办”建立了五项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项办”工作人员分工联络各警种部门和各县分局,细化分解任务,加强联络沟通力度;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宣传亮点品牌;建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项办”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工作;建立备案制度,各警种部门及县分局及时将专项工作总体规划、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资料报送市局“专项办”备案;建立考核制度,出台督导考核办法,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通报、排名。

四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主动作为,以“啃硬骨头”和“钉钉子”的精神,逐个领域定要点、抓重点、搞试点、出亮点,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加强督促检查,“专项办”对各单位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严格检查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管理运行,强化“专项办”人员管理考评,落实专职专责,确保全身心投入专项工作,完成“专项办”各项工作任务。注重资料积累,对专项工作资料实施归类立档、规范管理,从中总结工作经验,展现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