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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累计淘汰黄标车741辆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今年以来,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政府主导、宣传引导、跟踪督导”思路要求,坚持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了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至6月15日,已累计淘汰黄标车741辆,完成率82.7%,其中累计拆解699辆,拆解率94.3%;灭失42辆,灭失率5%,各项工作指标居全省第一,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为确保黄标车淘汰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专题召开黄标车治理推进会,落实市环保局、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交通部门参加的安康市黄标车治理工作协调机构、人员办公场地等。市上领导多次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黄标车回收场点、城区禁行区域现场调研。从政府层面为黄标车治理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支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方案,落实了包抓工作责任,实行了定期工作情况统计公开通报制度。依托新闻媒体、“双微”平台、网络、贴吧等广泛开展有关黄标车淘汰宣传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黄标车、无标车的管理,市区公安交警部门在东堤头、南环路等处设置了24面黄标车、无标车禁止驶入中心城区标牌,同时安排警力加强了日常管理,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为加大对黄标车的淘汰力度,支队将1792(总队下达896辆)辆黄标车全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进行24小时路面监管,并及时组织拦截查处,进一步加快了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按照黄标车淘汰情况,支队及时将每辆车基本信息进行打印登记并按辖区分类,落实包抓领导及民警,限定淘汰时间,逐车上门进行摸排调查,掌握车辆现状信息,根据车辆情况讲解有关政策。对灭失、自行解体的由机动车所有人书面提交报废申请以及留存的机动车牌证,交各大队审定并书面上报支队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对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督促其办理提前淘汰报废及补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