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公安部下达命令(公奖字〔2016〕96文件)对全国公安机关“210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安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赵红萍同志荣获全国公安机关“210工程”先进个人,岚皋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6月21日,全国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会议在公安部召开,这次会议是继2011年9月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装备财务工作会议之后,在“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公安部召开的又一次由部长亲自出席的高规格会议。本次会议,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同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主持会议,部党委委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邓卫平宣读了表彰命令,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王俭作工作报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公安部机关有关局级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厅局分管负责同志和警务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公安厅副厅长向书茂,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副主任马向锋,安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赵红萍列席会议。会议期间,表彰了全国“210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赵红萍同志现场接受公安部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