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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召开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环境保障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杨尚伟同志在全市优化投资治安环境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强化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环境保障工作,10月12日,安康市公安局在岚皋县公安局召开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环境保障工作推进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绍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岚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仲文为会议致辞,岚皋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子平,各县公安局、分局分管局长,治安大队长,市公安局治安、交警、经文保、法制、技侦、网安、督察、宣传、特警、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李宏团主持。

雷绍明副局长对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环境保障工作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主动进攻、严打严防,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紧紧抓住影响安康机场,安岚、平镇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期间的突出治安问题,主动进攻、敢于亮剑,深入推进“打五霸”专项行动。通过打击整治查处一批“涉霸案件”,处理一批“涉霸”人员,打出公安机关声威,打出实实在在成效,保障项目顺利进行。二是要坚持防范为本,防出平安,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各县分局要由领导带队定期深入辖区建设工地及周边,了解和掌握影响项目建设的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分析研判,及时汇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时,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把各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坚持规范执法、创新服务,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施工保障环境。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发生“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发生严重影响投资环境的重大执法案事件。各县分局应学习借鉴平利县公安局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经验做法,设立重点项目环境保障办公室,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四是要坚持精准服务、强力保障、倾力打造牢固稳定的建设保障机制。各县分局要按照市局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模式建立完善与本县区重点建设项目包联制度。由各县分局领导对辖区每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包挂联息,并成立重点项目建设治安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分局要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及时深入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及周边,对治安环境治理和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重视、服务不到位,导致发生案(事)件,造成重点工程项目延误、推迟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上,各县公安局、分局汇报了今年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环境保障工作情况,岚皋县公安局和平利县公安局就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环境保障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