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两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狠抓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意见方案的贯彻落实,一批含金量高的政策文件密集出台,一批受益面广的改革项目落地见效,一批复制性强的试点经验不断推出,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机制制度渐趋完善,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安改革的成绩单启示我们,改革越是深入,就越需要知难而进、步步为营。今年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克难攻坚、狠抓落实是今年公安改革的“重头戏”。要巩固公安改革良好势头,就必须克服畏难惧进、“等靠要”的消极心态,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苦干实干作风和锲而不舍狠抓落实的恒心韧劲,深入抓好公安改革攻坚。
抓好改革攻坚,关键在担当,根本在行动。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抓改革落实是检验和衡量各级公安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的重要标志。两年来,公安部深改组按照一手抓改革措施落实、一手抓改革文件出台的思路,先后召开28次会议,在研究审议重大改革议题的同时,多次听取公安改革落实情况汇报,充分显示了抓改革落实的决心、力度和责任担当。随着改革的深入,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会更加复杂,面临的任务和挑战会更加严峻,改革协调的难度继续加大,改革落地生根的任务愈发艰巨。面对改革重任,领导干部躬身践行、当好表率至关重要。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的要求,坚持以真抓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切实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做雷厉风行、知行合一、击楫中流的改革先锋。
抓好改革攻坚,重点在机制,重心在基层。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理念,认真总结基层探索实践,大力推进警务机制变革,把改革的触角延伸到警务运行和一线执法的最前沿,通过警务流程再造、警务结构优化,最大限度整合警务资源、提高警务效能。要探索创新警民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公安机关发动群众参与安全防范、巡逻防控、维稳安保、矛盾化解和应急处突的能力和水平。
要在深化警务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精准把脉,稳步推进警务体制改革,既要积极探索,又要审慎稳妥,处理好破与立、标与本、常与长的辩证关系,做到上下互动、内外兼修、标本兼治,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成果转化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巨大推动力。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招录培养机制改革,着力提升职业发展空间,畅通职业保障渠道,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通过依法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要坚持全面部署和试点带动相结合,继续抓好公安改革重点项目试点,及时总结和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充分发挥试点对改革全局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促进改革由点及面、串点成线,形成整体效应。
抓好改革攻坚,核心是责任,方法靠督察。要始终保持善作善成的工作作风,强化督促督办,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办法,建立改革任务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切实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以责促行、以责问效。要进一步落实改革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要对照改革规划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逐项梳理、认真核查,对已出台的改革措施,要加大督察检查力度,确保实际效果;对未出台的改革方案,要加快研究制定,尽快推动出台,对改革推进不力的,要限期整改、严肃问责,确保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完善公安改革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继续加大改革督察和检查督导力度,投入更多力量、拿出更大精力狠抓改革落实,扎扎实实地把每一项改革部署落到实处、抓出实效。要重视督察结果运用,强化督察问题整改。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紧盯不放、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对于落实难度较大的改革举措,要经常性组织“回头看”,着力增强督察实效。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让我们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和将革命进行到底的精神,切实打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