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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部署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8月15日,安康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公安厅统一要求,对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蔡逢滨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在家党委成员,局属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队、室主要负责人,城区、城郊派出所负责人,消防大、中队长在县分局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文浩通报了京昆高速西汉段“8.1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传达学习了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丰宣读了《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受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同志委托,就扎实做好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蔡逢滨书记强调了三点要求:一要清醒认识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市公安机关要以十九大安保维稳为主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大局安全平稳。二要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夯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各项工措施。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122”“125”“113”“123”联勤联动机制,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逐一检查、销号整改;狠抓源头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源头隐患“清零”行动,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措施;狠抓路面执法管控,严格落实“六必查”措施,加强长途客车、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车和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坚决预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狠抓消防执法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和城中村、棚户区、“九小场所”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督办、限期整改。突出治安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易制爆危险品源头监管,扎实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严格烟花爆竹购买、运输、燃放环节监管;强化行业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涉危单位治安大检查,督促寄递物流企业落实“三个100%”措施,严打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严防发生人员拥挤踩踏、群死群伤等恶性安全事故。三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分局、各警种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层层传递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党委成员要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要害部位开展明察暗访,倒逼工作落实;督察部门要会同治安、交警、消防等有关警种,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专项督察、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单位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纪检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作风不扎实,导致发生安全管理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立即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