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中心城区白天鹅广场举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尚伟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于2017年9月29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将对推进我市依法管理烟花爆竹燃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减少火灾事故以及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站、摆放展板、LED屏、发放告知卡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条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条例》规定,使其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