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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爱民警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10时45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杨尚伟主持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康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爱民警实施细则》。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省厅加强和改进关爱民警工作意见,落实省厅“从优待警要极致”总要求,重点围绕政治关爱、身心健康、走访慰问、解决困难、维护权益、完善机制等六个方面,制定了25条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提升公安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一是注重政治关心关爱,增强民警职业荣誉感。落实民警思想状况定期研判和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机制,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入警、立功授奖、退休等荣誉仪式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缅怀仪式,培育职业精神;探索建立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开展警营文化活动,建好警营文化长廊、警史馆等场所,丰富民警文化生活;鼓励民警提升文化素质,落实优待政策,举行表彰奖励仪式,协调市内旅游景点向民警免费开放;对工作生活发生重大变故、出现矛盾的民警,做好谈心谈话。

二是注重民警身心健康,增强民警职业幸福感。完善健康体检制度和伤病公安民警快速救治机制,建立市局机关医务室,开展常规健康检查;建立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落实休假休息制度,合理安排调休;健全职业风险保障制度,落实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医疗保险,安排专项资金垫付因公负伤民警医疗费用,加强市英烈基金分会建设和市局维护民警执法尊严基金会建设,提高救助水平;加强执法规范化训练,切实民警安全防范能力。

三是注重日常走访慰问,增强民警职业归属感。规范慰问流程和标准,对民警生病住院、因公负伤、退休、病故等,及时做好慰问工作;对元旦春节等工作重大节点,分别组织对离退休、困难党员民警、功模民警、优秀民警等进行慰问;利用春节、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节点,走访慰问、关心关爱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民警遗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完善烈士、因公牺牲和伤残民警优待抚恤政策,在严格落实相关抚恤政策基础上,市局民警英烈基金分会及时实施补助、救助。

四是注重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民警职业自豪感。关心关爱民警家庭困难,对孕期、哺乳期女警、“双警”家庭在重大安保活动及值班备勤上适当照顾。建立特困民警家庭档案,精准帮扶。实施特困民警子女助学计划,加大帮扶力度,帮助早日脱困;加强值班休息室、基层单位“五小工程”等关爱民警基础设施建设,建好民警之家、民警食堂、健身房、浴室、洗衣房,适时组织开展民警食堂厨艺竞赛活动,逐步改善民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五注重维护合法权益,增强民警职业认同感。推进执法执勤安全和基本防护装备建设,加强和完善武器警械、安全防护装备的管理和使用,扎实开展训练,提高民警执法执勤安全防护能力;坚定支持民警依法履职,建立健全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及时慰问依法执法受侵害民警,保障民警合法尊严和人格尊严。依法从严查处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切实保护民警名誉和工作积极性。

六是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民警工作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及各级公安机关分别成立以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关爱民警工作委员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工作,为民警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推动工作做精做细做实;严格责任追究,督察部门牵头建立民警因公伤亡案例剖析和责任追究制度,适时组织进行案例剖析和责任倒查。将关爱民警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制度,使关爱民警工作真正成为凝聚警心、激发斗志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