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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8类30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14时1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杨尚伟主持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安康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8类30条措施》。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和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结合实际,围绕“企业经营秩序、户籍管理服务、许可备案服务管理、出入境服务、车驾管业务服务、消防业务审批、网上办理、专项督察”8类重点,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3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安康公安机关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效能和水平。

一是优化企业经营秩序。建立领导包联和警企保障机制,实行“一对一”服务;设立警务室和流动警务站,规范入企执法检查,完善内部防范制度,及时提供报案咨询服务;依法快速有效处置涉企警情,加强企业周边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管理,强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防发生规模性阻挠、破坏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案事件;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五霸”等专项行动,常态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依法使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影响。

二是优化户籍服务管理。放宽落户条件,对愿意在安康市境内落户的各类人才、经商、务工人员,只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落户手续;提高居住证办理效率,将公民申领居住证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推行居民身份证自助服务。逐步在城区等人口密集地配备设备,提供24小时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服务,方便辖区内户籍人口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是优化许可备案服务管理。放宽行业场所许可备案管理,取消公章刻制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取消娱乐服务场所备案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备案证有效期,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爆破作业单位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经市公安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取后发放;实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网上备案,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通过网上申报备案,备案证由所在地辖区公安机关发放。

四是优化出入境服务。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办证时限,对符合规范的申请人实行办理港澳台签注即办即取;优化外籍人才、外籍华人入出境和停居留措施,符合规范的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办理时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并对辖区常住外国人提供定期回访和签证到期提醒服务;推行出入境窗口办证“一对一”全程导办服务,紧急事由开通绿色通道办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出入境港澳台电子旅游签注24小时自助办理服务。

五是优化车驾管业务服务。将机动车注册登记、临时号牌发放等5项业务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交管部门;推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服务模式,在汉滨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各设置一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优化运输企业交通管理服务,实行人性化管理,优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违法处理布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增设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车辆交通违法处理予以优先办理。

六是优化消防业务审批。推行消防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提醒5日内补齐非要件资料;对重点工程、大型建设项目、新进驻企业、未抽中场所备案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为企业提供消防政策和技术服务,缩短已经受理的建设工程办结时限。优化部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除外),取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七是推行公安业务网上办理。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建立完善“安康公安民生警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安康公安”建设进程;建立市县公安机关和派出所三级警企微信群矩阵,加强反侵财犯罪宣传,及时发布治安预警、服务举措、工作亮点等内容,强化与企业互动交流,积极征求意见建议,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强化警企互动交流。

八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建立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领导机构,依托12389举报平台、110报警平台,以及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设立意见箱,多渠道受理举报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于企业投诉反映的执法和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监督促进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