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是一次催人奋进的大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下,华夏儿女必将承担起民族复兴的历史重担,秉持锐意进取的智慧勇气,肩负起亿万人民的期待重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长征路上,不断夺取新的伟大胜利。在我们身边就有这样一个人,用“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的精神,践行了伟大中国梦。
亲戚眼中的花木兰,同事眼中的小姐姐,领导眼中的智多星,警务保障室的元老,甘当铺路石,愿为孺子牛,用无微不至的服务、蜡烛成灰的付出,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先后荣获全市委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县公安局评为“人民满意民警”、“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称号。她就是岚皋县公安局会计刘敏。
十年如一日,刘敏每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她都虚心向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请教,钻研业务知识,掌握业务技能,以最快地速度适应本职工作,在基层派出所工作期间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在指挥中心工作期间她不仅负责文印、机要和出纳工作,还兼治安大队内勤,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加班,但她从未抱怨,对工作负责到底。她就是凭着谨慎、负责、担当的工作态度,让领导信任,让同事们放心。 2009年,警务保障室刚成立,刘敏同志就被调整到县局财务会计岗位上,她一干就是 10年。在工作期间,她根据县情局情,摸索出一整套公安财务管理办法。她深知,公安局向来就是用钱而又差钱的单位,这个“管家婆”不好当,但既然领导把这个担子交给她了,她就决心当好这个家。 在担任会计工作期间,结合工作实际,先后亲手汇编了《财务会计岗位工作责任制细则》、《岚皋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岚皋县公安局《关于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欠账问题的实施办法》及岚皋县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日常工作中,坚持服务一线,坚持按制度办事,细致入微,为全局把关守口,多年来,没有出现一笔财务差错,深受一线民警及各级组织的好评。
刘敏同志把公安局当成自己的家,从严格制度落实开始,为把有限的公安经费用在“刀刃”上,就如何“实行财务管理”、“合理分配使用罚没款返还资金”、“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把住收支关”等系列问题进行仔细研究和把关,并逐步完善本局《财务管理制度》。为抓好财务管理,她每年都要根据基层派出所和一线实战单位的实际情况向局领导提出可行性财务保障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财务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全局财务管理审核制度,确保每一笔消费都合法合规合理,经得起考验。
刘敏是一个“大忙人”,每逢节假日、春节期间就是她最为忙碌的时候,为了各所队室及全局民警的切身利益,她只有加班加点地工作。在父母心中算不上孝顺的女儿,因为几次父母的生日都没能到场庆祝;在丈夫面前算不上一个合格的妻子,因为时常加班,没能做上几顿可口的饭菜;在孩子眼中,妈妈只是一个熟人,因为几乎所有的家长会都见不到人。2016年,作为母亲的她鼓起勇气想再次为家里做点什么,可惜因为工作太忙太辛苦,7个月大的小生命没能如约而至。今年,已经步入高龄产妇的行列的她,再次鼓足勇气,新生命已经五个多月,本想换一个稍微轻松一点工作岗位的她,因为领导信任和坚持,她依然坚持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续写着无谓的人生。
这些舍小家顾大家的事例太多太多。刘敏坚持按章办事,不徇私情。她绝对不拿国家的钱送人情;绝对不在财务制度上出差错。她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她自觉守纪律,拒吃请,时时做到精打细算,处处做到为警清廉。她不计个人得失,从不要什么回报,大伙儿称她是“两袖清风的大管家”,她却说不在背后叫她“铁算盘”、“守财奴”就不错了。其实大家心里明白,刘敏这个小姐姐平时生活中是慷慨大方的,她在工作上算的是明白账,守的是公家的财。
2017年 5月 ,县政府巡视组入驻公安局的两个月期间,对现就近三年的所有账务进行了审计,没有查出丝毫的问题,巡视组对刘敏财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谁说咱女子不如男”,就是这样一个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任劳任怨、爱岗敬业、踏实能干的小女子,为岚皋县公安局财务修筑了一道不可逾越的护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