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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治恶治凶持续发力 石泉公安再拘14人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9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期以来,安康石泉县公安局严打整治持续发力,治恶治凶治闹治赌力度不减,又连续查处多起违法案件,行政拘留14人,营造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法治石泉”浓厚氛围,展示了公安机关严打整治的决心,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更加和谐平安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

警示案例一

8月9日09时许,石泉县公安局中池派出所接“池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报警称:位于中池镇筷子铺村一组路段刚修建的二十余米路沿被人为损坏。接警后,民警立即处警开展现场勘察、走访调查等工作,快速锁定筷子铺村村民庞某(男)有违法嫌疑。经询问,庞某撕毁之前土地征用协议,以施工队修建水沟占用自己地界为由,在其诉求未得到满足后破坏公路设施泄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财物。

警示案例二

8月2日上午9时许,陈某东(男,37岁,石泉县喜河镇人)组织家属苏某(女,35岁)、陈某艳(女,45岁)、陈某春(女,48岁)等人到县政府,采取跪地、磕头、哭闹等形式向政府施加压力,造成大量群众围观,阻塞政府车辆、人员正常出入,其行为已严重影响单位正常办公秩序。

目前,陈某东、苏某、陈某艳、陈某春等4人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示案例三

8月3日10时许,石泉县熨斗集镇居民何某(男,50岁)、李某(女,43岁)夫妻二人因不满相关部门对其下达的整改通知,先后来到熨斗镇政府,采取敲锣、躺地哭闹等方式制造事端,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其二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单位办公秩序。该所查明案情后,报请石泉县公安局裁决,依法分别给予扰乱单位秩序的何某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给予李某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示案例四

8月3日,石泉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依法对涉嫌故意殴打他人的谭某(男,池河镇居民)、吴某(男,喜河镇居民)二人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让其冲动行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经查,谭某在池河镇金汉街“中国福利彩票”店内购买彩票时,因口角与袁某东(男)发生争执后,持黑色手电将袁某东头部及腰部打伤;王某在池河镇“蓝月亮网吧”对面马路上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后,持铝合金管殴打他人头部及身体并造成对方不同程度受伤。

警示案例五

8月10日凌晨,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辖区某商务酒店有人参与赌博。接报后,该所迅速处警,精准出击,当场将正在用扑克牌以“斗牛”方式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冯某、黄某等6人抓获,现场查获赌资8000余元、赌具扑克牌4副。经询问,王某等6人对参与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等6人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