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平利县大贵镇邹某在家中掌掴妻子,其妻逃离现场后,向平利县公安局大贵派出所报警求助。民警对二人进行劝解后,并对邹某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有效维护了受家庭暴力侵害者的权利。
8月20日,平利县公安局大贵派出所接到了来自辖区居民刘某的报警电话,称其被殴打请求民警救助。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打人者正是刘某的丈夫邹某,二人因在照顾孩子的时候发生了口角,争执中邹某动手打了刘某,刘某逃离现场后报警。据了解,在此之前,邹某曾多次因生活琐事对妻子施以拳脚。民警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感情疏导和思想工作,以夫妻感情为突破口,对二人进行劝说。并依法对邹某予以告诫教育,并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邹某在认真阅读后在《告诫书》上签字,并承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