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白河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共侦办涉及舆论环境案件5起,行政拘留3人,约谈2人,有效净化了社会舆论环境。
网络复制、出售淫秽物品被拘留。8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白河警方迅速查明,违法行为人叶某成从名为“资源22群【jin冒泡】”的微信群中复制淫秽视频,分别于2017年4月、2018年7月通过微信名为“AA丫头”的微信号在微信朋友圈和多个微信群中发送出售淫秽视频的广告,并以每部1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出售淫秽视频,经核查,截止被公安机关查获时,叶某成共出售淫秽视频17部,非法获益165元,招收淫秽视频代理3名,非法获益234元。2018年9月4日,白河县公安局依法对叶某成处以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微信群侮警被拘留。近日,白河警方查获一起微信群内侮警案件,坚决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正面形象。8月29日17时,谢某虎在城关镇狮子山步行街前方乘坐公交车回家,在公交车等待期间,谢某虎见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从其身旁经过,遂用其手机拍摄了一段9秒的小视频,并在视频中配有辱骂交警的语言,随后其将该视频发布到“十里人”微信群内。谢某虎发布的辱警言论,言语低俗,刻意诋毁抹黑警察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用语言对交警大队执勤的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恶意侮辱他人,依法应当受到惩罚。8月30日,白河县公安局依法对谢某虎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利用网络侵犯他人隐私被拘留。城关镇吴某某(女)购买张某某(男)的房屋后,两人经常性的进行微信视频聊天,张某某将吴某某视频中隐私性的图片截屏后保存至自己的手机中。2018年年初吴某某与张某某不再保持关系,张某某为了报复吴某某,遂在2018年7月底至2018年8月8日期间将截屏吴某某隐私图片上传至自己申请的QQ空间动态内,公开该QQ空间的浏览权限,并主动邀请他人进入该QQ空间浏览吴某某的隐私性图片。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张某某QQ空间遭多人举报被腾讯公司关闭。张某某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利用QQ空间等网络介质故意散步他人隐私,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情节较重。8月25日,白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传播虚假信息、微信辱警被约谈。近日,白河警方根据县网信办移交线索,迅速查明,“白河微帮有事您说话”微信号持有人李某某今年以来长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无抵押贷款”“ 补肾密方”“娱乐扫码随机红包”等广告,经核实,均为非正规经营的网站,存在较大的网络欺诈风险。为防止虚假有害信息扩散,避免不明真相的群众受到损失,8月18日,县局网安大队对微信号持有人李某某进行约谈,告知其传播虚假信息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删除涉嫌违法的广告及虚假违法信息,并进行认真反思,严肃整改。李某某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愿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迅速删除了相关有害信息,并书面保证不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8月14日下午,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刘某在某微友群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被白河警方查获。经查,刘某为某单位干部,在公安机关对其约谈时,其本人对自己的不当言论懊悔不已,表示诚恳接受公安机关处罚。8月18日,刘某在单位领导的带领下来到交警大队,对一线执勤民警当面致歉,并在所发布群公开向民警道歉,刘某所属单位将对其内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