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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进一步改善该县城市生活环境质量,最大限度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安康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是统筹安排,落实责任。针对近期江南片区先后发生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城关派出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所民警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并明确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将禁放工作的具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实行网格化管理,确定网格范围、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切实提升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先后在各社区张贴《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的通告》140余份,利用微信警务室广泛推送禁放工作规定,同时结合“大走访”活动,重点对江南片区沿线公路住户、农家乐、餐馆以及沿街店铺、施工工地开展走访宣传,逐一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明确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告知群众违反规定的处罚成本,要求其自觉遵守规定,积极配合禁放工作。

三是以打促管,依法查处。结合环保铁腕治霾工作,严厉打击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顶风而上的严格查处、毫不留情,以此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9月10日上午,城关镇长安坝隧道西侧转盘工地发生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城关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为庆祝工地雕塑吊装,在禁止燃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张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以罚款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