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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公安局:拘留一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日14时48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113宁陕县公安局迅速调查取证,将一故意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依法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500元,对王某某罚款200元,有效打击了此类违法行为。

112日中午在西汉高速路林场停车区一辆小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行驶,交警对其车辆拍照固定证据时,司机王某某不停阻挡。其妻李某某为了逃脱处罚助阵阻碍高速交警依法执行职务,采取下跪求情、谩骂执法交警、大声呼喊“警察打人”、地上打滚等方式威胁交警执法,后又不顾自身安全睡在高速路上阻挡行驶车辆,交警对其行为进行口头制止时,李某某公然追赶撕扯交警衣服,执勤交警执勤服当场被扯坏。宁陕县公安局皇冠派出所民警对其依法传唤时,她又装疯卖傻、装病呕吐等方式想逃脱法律处罚,宁陕县公安局本着为民执法理念,将其送往宁陕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检查后李某某各项指标完全正常,看到自己想装病逃脱打击行迹暴露,才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经调取执法记录仪资料和走访调查取证,报经县公安局批准对王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交警部门也对王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也进行了处罚,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民警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