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岚皋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该县堰门镇瑞金村村民周某家中私藏有枪支。
接到线索后,岚皋治安大队联合堰门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往周某家中,现场查获土火枪一支。后民警依法对周某家住宅进行检查时,在其卧室抽屉分别查到黑火药10克、制式子弹头50余枚、制式子弹2枚,大小钢珠80余颗、火皮纸9发,民警依法对上述违禁物品进行收缴。
目前,违法行为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