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白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牢固树立为民惠民理念,急群众之所急,主动出击,积极作为。12月5日,及时为一名急诊患者找回其已经丢失了5天的7500元救命钱,获得一致好评。
11月30日10时许,湖北省竹山县居民谢某因车祸被紧急送往白河县人民医院抢救,当日20时许谢某发现其随身携带的挎包及包内的7500元现金丢失,因当日谢某在救治过程中在医院多个科室进行了检查,其自己也说不清挎包具体丢失时间,固执地认为挎包是在医院被盗了,要求医院负赔偿责任。当晚,谢某因伤势严重转院至十堰市人民医院,谢某家属在白河县人民医院多次寻找交涉未果,遂于12月5日至白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寻求帮助。
谢某家庭较为贫困,现又急需用钱做进一步治疗,这可是谢某的救命钱,接报后,刑警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展开调查,民警详细了解谢某当日在白河县人民医院的活动轨迹,逐一科室、地点进行实地查看,经对医院内的视频资料进行分析,并确定了一名捡挎包的男子,后确定了该男子的真实身份。民警立即找到该男子,从法理情理多方面做工作,该男子将谢某丢失的挎包及包内的7504元现金交给民警。当日,民警联系到谢某的儿子,将找到的挎包及现金悉数归还,谢某的儿子拿着失而复得的现金感激不已,对民警连声道谢,感谢公安机关为其父亲寻回救命钱,县医院工作人员对民警高效处置、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赞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