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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公安局帮助离家五十二载老人腊八节与亲人团聚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6日14时1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石泉县公安局饶峰派出所与重庆警方携手,帮助离家52年的老人黄某林(男,72岁,四川省开县人)在“腊八节”与亲人喜团聚。

1967年,黄某林因老家受灾,便从四川省开县龙泉公社王家大队逃荒外出,自此与家人失去了联系。流浪期间,黄某林碾转在川陕边界地区,靠给别人干活打零工为生。1999年,黄某林流浪至石泉县饶峰镇新华村,在该村胡某志家中借住,胡某志看黄某林干活踏实,就好心收留了黄某林。

从二十多岁的青壮小伙,到如今的垂暮之年,黄某林唯一的念想就是再见一见亲人。石泉县公安局饶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帮助老人实现愿望,立刻为其展开了寻亲之路。

民警根据老人提供的线索,先从地域着手进行调查。经查,当年的四川省开县龙泉公社王家大队,现为重庆市开县大进派出所管辖区域。时间跨度逾半个世纪,仅靠老人的名字帮其找到亲人如同大海捞针。民警没有放弃,多次找到老人详细询问了解,得到一条重要线索,老人称自己有一个姐姐嫁给了大进公社的艾某。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在全国人口信息库中进行检索查询,找到了黄某池的户籍信息。在初步确定黄某池系老人的亲属后,民警立即与重庆警方取得联系,在重庆市开县大进派出所的协助下,民警找到了老人的外甥艾某的联系电话,并进行了进一步确认。艾某告诉民警,其舅舅黄某林离家出走已有52年,家人多次寻找未果,以为他已不在人世。如今,获悉舅舅还健在,生活有保障,全家人非常高兴,渴望早日与其见面团聚。

2019年1月11日,艾某带着家人来到饶峰派出所,民警立即带其认亲。在胡某志家中,艾某终于见到了离别五十余载的舅舅,欣喜重逢,相拥而泣。为帮助老人尽快回家,民警还多方为其争取了1000元救助资金,助其赶在“腊八节”前返乡和亲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