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在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院内,当16位农民工兄弟领到被拖欠的工资后,纷纷表示,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个好年了。
据了解,近期石泉县公安局、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动协作,查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6位农民工兄弟追讨被拖欠近一年的工资40余万元。
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期间,汉中市某劳务有限公司在石泉县承建东延路公租房、长安坝移民安置工程及水岸江南工程,雇用民工孙某等16人在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孙某等人工资475221元。
石泉县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于2018年12月12日将该线索移交石泉县公安局。石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对该劳务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查明案情后,依法对该公司法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件办理过程中,已责令汉中市某劳务有限公司先行支付拖欠工资9万元,后经县公安局、人社局、房管局、信访接待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协调,汉中市某劳务有限公司于1月24日在城关派出所集中兑付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40余万元。
近年来,我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针对岁末年终经济债务纠纷高发、各类劳资矛盾纠纷的凸显的规律,与人社局等部门联动协作,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