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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多措并举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5日11时5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2019年农历春节期间,全县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大气污染治理、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涉爆隐患问题排查和城区禁放综合治理,狠抓各项禁放工作措施落实,依法收缴销毁了一批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整改了一批涉爆安全隐患问题,查处打击了一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人员,有效减少了大气环境污染,汉阴县空气质量环境得到持续改善,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受到了上级和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

一是高点站位谋划,积极作为担当。为确保城区禁炮工作取得实效,1月30日,汉阴公安联合城关镇政府牵头召集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环保、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就汉阴城区禁炮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月2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邝吉学在全县公安机关2019年春节安保维稳工作部署会上,再次专门就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强调安排,要求各警种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警全力打赢蓝天保卫仗。成立了以副县长邝吉学为组长,治安大队、城关、城郊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等相关警种部门为成员的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汉阴县公安局城区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任务职责、夯实了工作措施,在全县形成舆论引导、综合治理、联合打击的有利局面。

二是紧盯关键环节,齐抓共管治理。汉阴公安全面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经营摊点安全隐患排查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摸排梳理工作,严管严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领导靠前指挥,现场督察落实,春节期间,副县长邝吉学多次深入禁放管理工作一线,督导禁放工作措施落实,鼓舞夜间开展禁放巡查勤务民警士气;二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储存库房、集贸市场、农村零售网点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犯罪行为;三是主动加强与城关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严厉打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全面取缔城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摊点,吊销证照,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四是密织巡逻防控网络,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特别是加强了夜间巡逻频次,防范查处燃放烟花爆竹现行违法行为,对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的违法行为动真碰硬,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依法打击警示。汉阴公安专门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动员会,对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引导、教育警示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细化安排,通过在各社区、村委会召开座谈会、组织警力深入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区域,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张贴通告、流动宣传车不间断播放音频、入户宣讲等形式集中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倡议群众自觉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段燃放烟花爆竹,提高群众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性,营造打击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人员做到严肃查处与教育警示相结合,形成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工作格局。

禁放期间,汉阴公安共出动警力41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98辆次,张贴、发放通告等宣传彩页资料7200余份,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零售网点120余家,配合相关部门取缔城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30余家,收缴销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40箱,现场有效劝阻制止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16起,行政处罚2人,警告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