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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公安局获“全国优秀公安局”殊荣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5月19日上午,从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传来喜讯,石泉县公安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这也是安康市公安系统县级公安机关获得的最高殊荣。

5月23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荣誉授予仪式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英模代表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精神,对获得全国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举行荣誉授予仪式,石泉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同志代表石泉县公安局上台领奖。颁奖仪式结束后,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在省公安厅机关,亲切接见受到全国表彰的全体英模集体代表和个人。

近年来,在深化公安改革中,石泉县公安局大胆创新,整合业务统一管理,建成了包含“十大系统、四级平台”的社会治安技术防控体系,自2016年全县82%的村、社区实现“零发案”,四年多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县。建立情报信息精准化、实战队伍尖刀化、防范屏障群众化的“三化合围”维稳机制,全县持续保持无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发生、无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无重特大责任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在“清网行动”“秦安行动”“秦盾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张青华,24名潜逃多年的重大逃犯全部缉捕归案,潜逃10年的命案逃犯韩明玉也被该局抓获。坚持破案与追赃同步进行,为群众挽回损失近三千余万元,此外,还坚持铁纪建警,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层级连带责任“三大责任”合围监管机制,制定了业务建设“十要十不要”、作风建设“十要十不要”等行为准则。公安局班子成员中7人先后荣获省市表彰,副县长、公安局长张鹏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长”。公安局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先后获得全省“夺杯公安局”“执法示范公安局”等多项荣誉,荣立集体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