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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法制大队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殊荣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5年一次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习近平、李克强、刘云山等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了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该局法制大队在大会上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这是全国仅4家县级公安法制部门获此殊荣的其中之一,全省获此殊荣的13个基层单位之一,也是全省公安机关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法制部门和全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公安基层单位。5月23日,省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荣誉授予仪式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英模代表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精神,对我省获得全国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举行荣誉授予仪式。该局法制大队教导员沈霞在省厅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并受到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及省公安厅领导的亲切接见。

近几年来,该局法制大队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四项建设”和中省市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精神和建设法治公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战略部署,大力推进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助推该局先后于2012年、2014年成功创建了两轮“全国执法示范单位”。2015年以来,以创建第三轮“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为抓手,围绕该局顺应公安改革趋势的执法规范“五大体系”建设,强力督导,狠抓落实,为连续三轮获得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做出了应有贡献,得到各级公安机关、党委政府、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以及《法制日报》《公安内参》《人民公安报》《陕西日报》《陕西公安》《安康日报》等上级公安机关和主流媒体先后专刊推介我局规范执法经验做法,省内外30多个市县区公安机关也纷纷莅临我局学习考察。该局法制大队先后分别被公安部和省厅评为“组织推动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该局连续10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公安局,连续5次被评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

该局法制部门该项荣誉的获得,凝聚了全体民警的智慧和力量,饱含了全县公安民警艰辛付出和不懈努力,展示了汉阴公安队伍过硬的素质,持续打响了汉阴公安品牌。汉阴县公安局将以此荣誉为新的起点,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法治公安为统揽,以创建第四轮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为总目标,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念,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平安汉阴、法治汉阴、法治公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