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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人民公安报》刊发:白河多举措保障“一标三实”信息采集质高效优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2017年12月6日,《人民公安报》刊发我局“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经验文章,全文如下:

今年以来,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作为公安工作重要抓手,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要求、高强度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截至目前,白河县公安局共采集录入“一标三实”信息114985条,其中标准地址8975条,实有房屋44294条,实有人口57610条,实有单位545条,从业人员3561条。

沉警一线,补齐短板,协同作战

针对基层派出所人少事多的实际,白河县公安局沉警一线,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参与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中来。

今年年初,白河县公安局协调县委、县政法委招聘公益岗位14名大学生,全部充实到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成立以警务室民警为组长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录队,按照“标准统一、流程一致”原则,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召开专门会议、下基层督导指导等方式,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录培训,让采录人员“在工作中训、在采集中练、在录入中学”,大力提升民警信息采集录入水平。

同时,各警种、各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治安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在全面排查、分析各类信息数据的同时,注重发现嫌疑对象和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办案部门核查。办案部门建立案情通报制度,将有关案情通报嫌疑人所在派出所,民警采集信息及时核实,协同破案。督察部门组织专项督导,推动责任落实。指挥、政工、警保等部门,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据统计,今年以来,白河县公安局共举办各类基础信息采录培训11场次,集中督导“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录30余次,帮助基层民警解决问题200余个。

设立“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专职巡查员,白河县公安局每天负责对社区采集、录入信息质量进行网上巡查、比对,每周进行分析、研判和通报,对质量可疑的信息实施现场复核,杜绝不实、虚假、垃圾信息,解决“质量差”问题。

白河县公安局对民警“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实行排名通报,作为评先评优和晋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截至目前,该局下发通报4次,有22名民警受到通报表彰。

破解各种难题,消除阻力

针对“一标三实”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现的民警进门难见面难等问题,白河县公安局提倡“基层首创”精神,克服阻力,全力破解各种难题。

针对采集过程中部分群众不愿开门、不接待甚至抵制的现状,白河县公安局采取由常驻社区的老民警负责入户,消除群众抵触情绪,解决“门难进”问题。

在碰到部分家庭基本情况信息不详、拿不出户口簿等问题时,他们采取由入户民警拨打电话求助派出所内勤民警查询详细信息,再和居民一一核实,无误后才予以采集,解决“采不全”问题。

针对部分老房子无门牌或门牌号不规范的现状,白河县公安局积极协调社区干部随警参与“标准地址”编排采集并记录在案,作为下一步政府编排门牌楼号的依据,解决标准地址“编码难”问题。

对新建房屋新编标准地址采集后,为有效避免“重复采集”或“遗漏采集”,白河县公安局采取对已编排采集“标准地址”的房屋当场用红色笔在门上标注号码,解决“重复采集、遗漏采集”问题。

针对部分企业厂区内房屋纵横交织,很难固定居民住宅位置的问题,白河公安通过绘制整个厂区平面图,然后依照一定的顺序编排成栋楼房,再按照每栋楼房编制标准地址的方式,解决厂区内成栋楼房及居民住宅的“排序难”问题。

针对采集过程中居民家中无人的现状,民警采取上班前、下班后“错时上门”的方式进行采集,对错时上门仍见不到人的,在居民住宅门上张贴盖有公章的留言单并与居民预约时间上门采集,解决“见面难”问题。

打防并举,管控结合,合成作战提高效率

白河县公安局把“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作为服务实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打防并举、管控结合”措施,合成作战“发挥效力”,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同步开展治安防范、人员管控和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中,由社区民警深入到居民群众家中“边调查、边宣传、边发放”防盗、防抢、防电、防火等材料,提高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指导和督促社区安保队伍防范力量,加强夜间和重点部位巡逻防控。今年以来,白河县公安局共查处“黄赌毒”案件11起,为特殊人群上门办理二代身份证59张,送证上门200余次。全县“两抢一盗”刑事警情同比下降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