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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人民公安报刊发:为危爆物品加上“安全锁”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3日11时25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2018年6月6日《人民公安报》6版刊发我局创新危爆物品管理经验文章《为危爆物品管理加上“安全锁”》,全文如下:

去年以来,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对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采取“治安部门直接抓、派出所具体抓”的措施,依托科技创新,实行视频监管与GPS定位双管齐下,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交接登记”长效机制,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加把“安全锁”,着力解决民爆物品“使用环节控制难”的问题。

视频监管与GPS定位双管齐下

白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不断加大民用爆炸物品信息化监管力度,将民爆物品储存库房视频、危爆物品运输车辆视频及“GPS定位”、爆破现场作业点视频和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全部接入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平台,使民爆物品从“生产销售运输”到“作业使用现场”全程化、动态化、实时化掌握民爆物品流向的每一个环节。

今年以来,茅坪派出所管辖的茅坪民爆服务队完成了爆破作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安装任务,其余3家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视频监控系统正在筹备安装阶段。

技能培训与安全监管权责一致

白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采取技能培训与安全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强化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涉爆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专业培训,严格做到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结合实际,组织涉爆从业人员学习爆破作业理论和操作技能,定期对涉爆从业人员及危爆监管民警进行集中培训,针对日常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实现民警与爆炸物品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层级管理,环环相扣”,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在此基础上,白河县公安局始终坚持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常态机制,每年由局领导与各派出所、属地派出所与各涉爆单位逐级签订《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促使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他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即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罚不放过、责任单位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严格督促涉爆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做到遵章守纪、规范操作,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入境严查与打击整治消除隐患结合

白河治安管理大队严把入境检查关,筑牢外围安全屏障。他们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监控体系和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形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交接登记”工作机制。治安管理大队在公安检查站实行定点拦截,对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逐一检查、登记、建档立册,对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安全运输要求,按照规定线路运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完成检查登记后准予通行;对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暂时扣留,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白河县公安局采取“以打促防,重点整治”措施,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案件发生,全面消除民爆物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