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旬财发(2016)86号文件要求,现将旬阳县公安局2015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县公安局是在县政府领导下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管理全县范围内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研究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2)负责侦察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各类刑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打击各种敌对势力和各类刑事、经济犯罪活动。
(3)负责重点人口、“两劳一少”释放人员、治安危险人员、暂住流动人口的控制和管理工作。管理户籍、颁发居民身份证。
(4)负责非军事系统枪支弹药、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的安全管理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
(5)承担内保、外管、警卫和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安全防范和基层派出所与基层治保组织的业务工作。
(6)负责对来旬的中、省党政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及县上重大集会、重大会议、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关押、看守、惩戒各类犯罪人员,执行对违法人员的行政拘留工作。
(8)负责处置突发事件,依法对全县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9)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公安队伍的装备和现代化建设。协助市局党委做好县武警、消防中队领导班子建设。
(10)负责全县公安系统内的人事、劳资、警衔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旬阳县公安局现有在编民警230人,辅助人员240人(文职35人、专职协勤100人、社区专职人员57人,辅警18人,特警30人),下设1个中心、2个所、3个室、7个大队和18个派出所,共有业务用车45辆。
3、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深化平安旬阳建设为主线,以“全省先进、全市一流”为目标,以创新破解难题、以特色打造亮点、以品牌树立形象,不懈追求“四个满意”,努力实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在新常态下开创全县公安工作新局面,实现新跨越,为建设美丽富裕新旬阳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本年总收入381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814万元,占总收入100%;上年结转和结余538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结余。
(2)本年总支出4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8万元,占总支出7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1135万元,占总支出28%,主要用于办案经费和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年末结转和结余339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结余。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8万元,项目支出113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38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8万元。
公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基本支出构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821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5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及行政单位基本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7万元,主要是项目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4万元,公务接待费15.7万元,同比减14.9万元,下降了9%。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4万元,相应党的政策同比减少10.7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5辆。
2、公务接待费15.7万元,相应党的政策同比减少5.2万元。
四、政府采购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总支出76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修费50万元;电脑耗材及办公设备购置费9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等366万元,信息网络软件购置费9.6万元。
附: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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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公安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