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旬财发〔2017〕4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交警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驾驶人和车辆的管理,指导车辆检测和驾驶员的培训工作
4、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5、调查研究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志、标线;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
6、指导校园(中、小学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开展道路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7、负责上级领导来我县和各级领导外出时道路沿线的交通警卫任务,和县上举办各项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省、市、县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陕西一流,西部先进”为目标,紧紧围绕“事故少、秩序好、道路畅通、群众满意”为主线,牢固树立创新创优、实干实效、领先领跑“三大理念”,全力实施智慧警务、专业强能、深改强基、队伍标兵“四大工程”,奋力打造“五型交警队伍”,推动全县交管工作和队伍实现新跨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正科级建制的部门,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制64人(其中政法编制57人,工勤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64人,政法民警编制57人、工勤人员7人。在单位发放生活补助的遗属补助人员6名,聘用文职、专职协勤7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单位固定资产共计1195.92万元,在用执勤执法车辆15车,到报废期停用车辆5辆,争取在2017年将超过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予以全面处置、报废。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为了履行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能,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单位做了2017年预算,按特定的保障标准,县财政共批复我单位1690.05万元。我单位在此经费的保障下,将完成2017年的全部工作内容。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县财政共批复我单位预算1690.05万元,与2016年比较,除公用经费按公安人均公用经费的水平来保障外,增加了智能交通综合平台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和工资晋升的部分。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相比2016年未发生变动,保障的标准按公安人均公用经费的水平来保障。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我单位不存在此情况。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我单位不存在此情况。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批复中,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6.4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51万元。与2016年的预算批复保持了一致。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县财政按人均3.5万的标准,共批复我单位224万元的行政机关运行经费,另批复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用于交通事故调解工作。
7.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7年预算建设智能交通综合平台系统工程390万已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零星购置项目将在日常采购下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批复了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用于交通事故调解工作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行政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附: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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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