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旬财发(2017)159号文件要求,现将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交警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驾驶人和车辆的管理,指导车辆检测和驾驶员的培训工作
4、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5、调查研究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志、标线;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
6、指导校园(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开展道路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7、负责上级领导来我县和各级领导外出时道路沿线的交通警卫任务,和县上举办各项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年度部门主要工作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突出“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奋力追赶超越,圆满完成了艰巨繁重的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任务。1、事故预防取得新突破,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6.7%,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20.8%,财产损失下降8.7%,32起逃逸事故全部告破。全年排查道路安全隐患141处;创新实施农村道路“125”联合管理模式,建设各类劝导站46处。 2、秩序管控实现新跨越,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城区专项交通整治暨缓堵保畅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309起,纠正交通违法行为27881人次,取消城区不合理临时停车位5处近400个,扭转了城区交通乱象;同时开展集中检查整治行动11次,查获酒驾案件357起,毒驾案件1起。对辖区10个客运公司698名客运车辆驾驶员、5个货运公司119名驾驶员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安全隐患16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出色完成春运、黄金周、高中考等交通安保任务。3、在服务民生方面开放摩托车驾驶证社会化考试,有效解决了3000余名驾驶员考试难的问题,新建集选号、查询、宣传为一体的集成平台;让13000余名驾驶员真正享受到“互联网+”的高效、便捷。4、在科技强警取得了新成效,建成了智慧交通平台并成功运行,极大地缓解了警力不足的压力,同时建成现代化的多功能视频会议室、专业调解室、办案功能区;新购置事故勘查无人机,执法记录仪120部,信息采集站6台,酒精测试仪15台,单警装备140套,大力提升了执法保障水平。5、在宣传教育上印制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集中宣传38场次,受众人数超过6万人,网上直播4次,收到良好教育效果;《安康日报》开设交通安全专栏,刊登稿件106篇,邀请电视台开展专题报道15次,大队自拍专题宣传短片一期。6、按照扶贫工作要求,稳步推进贫困村帮扶活动。
三、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单位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位下设8队1所和4个内设科室。经费管理上由县财政独立核算直接拨款至交警大队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单位年末总在职总人数64人,政法民警编制57人、工勤人员7人。在单位发放生活补助的遗属补助人员6名,聘用文职、专职协勤7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614,473.10元,其中流动资产2,162,637.04元、固定资产11,959,179.18元(其中:房屋5,104,450.88元;车辆2,300,943.80元;其他4,553,784.50元;单价在500000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0元)。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度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及职能工作任务。并按照县财政要求做好各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在2016年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旬阳大队为优秀大队。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大队的经费均由县财政拨款,所有收支全部纳入2016年度决算。2016年总收入1873.49万元,总支出1979.37万元,与上年比较主要增加了:1、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273.45万元;2、旬阳城区取缔373辆残疾营运三轮车支付补偿款179.85万元;3、交通管理规范化建设中项目180.78万元;4、人均公用经费的提高以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业务量增大从而运行费用增加。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交警大队2016年总收入187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8.2万元,占总收入99.8%;其他收入5.28万元,占总收入0.2%;上年结转和结余319.33万元,(基本支出结转229.3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90万元)。总支出1979.37万元。基本支出1126.88万元,占总支出6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4.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15万元。项目支出852.49万元,占总支出 3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305.68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546.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23.4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90万元)。收入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除上述项目支出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也是主要原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88万元(基本支出情况: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34.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15万元);项目支出847.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305.68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541.52万元。收入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一是增加了上述项目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也是主要原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此项收支。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此项收支。
5.“三公”经费等决算情况
2016年度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8.5万元,年末支出53.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92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用0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50.92万元),公务接待费2.66万元。公务接待累计35批次,累计225人次。无因公出境出国人员,人数经费均为0。较上年公车运行及维护费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交通安保任务重,执勤执法用车出车次数增加,损耗快,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随之增加。
6.2016年商品服务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的财政拨款商品服务支出共668.86万元(含项目建设中的)。其中:办公费51.98万元、手续费0.08万元、印刷费18.71万元、水费4.01万元、电费16.82万元、邮电费11.17元、差旅费19.27万元、维修费84.28万元、租赁费10.56万元、培训费2.24万元、公务接待费2.66万、专用材料费67.55万元、被装购置费29.25万元、劳务费211.2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7.73万元、福利费5.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92万元、其他交通费54.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9万元。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总支出522万元,其中货物69.28万元,工程403.98万元,服务48.73万元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无专项资金分类明细,均按财政批复内容严格执行,故不依次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行政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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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