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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微信群内肆意辱骂他人,旬阳两名男子被警方查处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3日15时5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如今,微信已成为人们密不可分的社交工具,然而,有些人把微信当成了自己的私有地盘,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骂谁就骂谁,这话说的是痛快了,不过可能会触犯法律。11月29日,旬阳县公安局按照“净网2018”专项行动要求,依法查处一起侮辱他人案件,抓获违法人员刘某、刘某某。

    11月28日,曹某和罗某因争吵发生纠纷,曹某的女婿刘某用手机拍摄了一段视频并配发侮辱罗某的言语,并将该视频发送在一微信群内。罗某的儿子刘某某看见这段视频后在微信群里发信息对刘某进行辱骂,该微信群是段家河李家庄村工作交流群,主要用于法制宣传、安全防范,预警信息发布等方面,这个群内有微信成员200余人,由于刘某和刘某某二人在群内发送侮辱性视频及言语信息产生负面效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11月29日,民警依法对刘某、刘某某进行传唤调查。经询问,刘某、刘某某对自己在微信群里公然辱骂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分别对二人做出行政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网民均需对自己言行负责,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冷静,合理合法解决,切不可意气用事。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走合理的法律途径,坚决杜绝侵犯姓名权、人身权、隐私权,杜绝违法行为,采取正当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