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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男子为泄私愤在朋友圈公然辱骂交警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10时2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旬阳男子吕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公然发布侮辱和诋毁交警执法的消息,旬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有关规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5日。
    4月12日10时许,吕某驾驶摩托车途经旬阳城区316国道灵岩寺路段时,遇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检查,因其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当日11时许,一时气愤的吕某,拿出手机在其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了一条具有侮辱性文字的消息,并配交警正在执法画面的短视频。该则信息迅速在朋友圈传开,其不文明行为侵害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经过批评教育,吕某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将其所发视频删除,诚恳向执勤交警道歉,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若对交警的执法有异议,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辱骂、挑衅民警,必将受到警方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