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语》看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古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论语》包含的深邃哲理,不仅在修身、治学、齐家等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精华,对治国的传统朴素见解也是字字珠玑,特别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下,对于公安机关建设和谐警民关系也是大有裨益,很多内容非常值得借鉴。警民关系是警察公共关系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下衡量警务工作质量与社会效果的重要标尺。和谐的警民关系就是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与人民群众之间基于法律所形成的一种水乳交融、相互尊重、彼此信任、互助合作、和睦协调的社会关系。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谐并不要求没有矛盾、没有不同声音,不是理想中的“大同”。所谓“没有矛盾就没有发展”,所以,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说没有矛盾,实则在掩饰矛盾、积压矛盾。我们所需要和谐是一种主旋律,容许不同的声音存在,需要的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决策与民意基本一致,人民群众享受民警创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民警工作处处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警民之间形成一种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良性互动。但在客观上,公安决策与民意之间必然有差异,表现在不能满足新时期下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升驾驭复杂治安形势的能力。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意为提拔举用正直的人,(把他们)安置到奸邪小人扣上面,老百姓就服从了;如果举用奸邪小人并把他们放置在正直人的上面,老百姓就不服了。在公安队伍建设中,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准则之一就是群众基础,领导干部是否正直、工作能力强弱直接反映在群众是否支持拥护。在新形势下,只有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提拔任用中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才能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就是说如果刑罚不能适用得当,人们将无所适从。公安机关的主业是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承担着保护一方平安的神圣职责,假如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不能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但会影响执法公信力,也使政府的威信降低,长此以往,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将无从谈起。所以,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进程中,公安机关必须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扎实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在当今社会,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是德政。要想实现“众星捧月”的良好局面,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事业的永恒追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一是要规范执法行为。公安机关要针对执法中各个环节,制定和完善明确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民警要从思想上切实增强“平和、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发生。二是要健全执法责任制。要明确执法权限,并落实到各警种、各岗位,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要逐级签订执法责任状,完善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三是要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并举,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并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警务工作的透明度,让警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就是说君子之根本是专心打好基础,基础牢固了,“道”也就产生了。对公安工作而言,就是打基础,只有夯实公安工作的根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才有着力点。经过为期三年的“三基”工程建设,公安机关的硬实力和软实力都有了大幅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但基层基础这一根基性工程必须作为长期性工程常抓不懈,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新环境,才能解决不断衍生的新问题,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当前形势下,公安机关只有大力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才能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才能满足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大格局。
——“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察言观色”的本义就是观察别人说的话、脸上流露的气色,以决定自己该采取的行动。群众工作是缔结良好警民关系的基础,要做好群众工作首先必须懂群众心理。了解和掌握群众真实需求,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基层民警在工作时多走、多说、多问,注意搜集掌握群众情况,分清不同人群的不同特点,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其次,必须懂群众语言。要充分学习当地乡规民俗、风俗习惯、道德伦理,运用群众认可的语言与群众沟通。最后,必须懂沟通技巧。做群众工作不能僵化教条,必须灵活运用俗语、谚语、典故各种技巧与群众进行平等的拉家常式交流,才能使公安民警被群众信赖,执法办事让群众放心。“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治学如此,同样,公安民警要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也要刻苦学习,并勤于思考。要不断提高观察力,善于从事物的普遍规律着眼,不断提高调研能力,善于抓住事物苗头,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探寻规律,提出对策,努力克服工作的盲目性和片面性。要积极开展学习群众工作方法活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措施,提高民警的沟通、协调能力,切实解决部分民警在群众工作中“进不了门、说不上话、办不了事”的问题。
——“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和谐警民关系,要注重从“小节”、“小事”做起,不断改进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主动地察民情、解民忧、保民安、暖民心、树形象,不断拉近警民关系。一是树立良好风貌。增强民警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规范窗口单位的办公秩序和警容风纪。二是端正服务态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接待群众过程中,要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文明用语,耐心提供咨询,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三是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问首接责任制,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对群众申报事项做到一次性告知,严守办结时限,缩短办结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四是确保群众满意。大力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求助事宜做到尽心尽力,做群众的贴心人,营造警民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论语》中所提的“仁、义、礼、智、信”诠释着人生全部,它教给我们在工作、生活中获取成绩并获得快乐,让我们找到个人的人生定位和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在建设和谐警民关系进程中也是如此,要坚持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为主线,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核心,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落脚点,积极构建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