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实现农村交通管理社会化的途径与方法
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三农”政策、“村村通”公路、“汽车、摩托车下乡”、“税费减免”等新农村建设举措的逐步落实,农村道路不断改善,农村机动车拥有量和驾驶人急剧增加,与此对应的是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缺乏、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村机动车安全状况差和警力不足等原因造成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并且已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问题,交通管理社会化是提高交通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必由之路。下面,笔者结合辖区实际,就如何充分发挥公安交警综合协调作用,实现农村交通管理社会化,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路畅人安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山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现状
(一)警力不足,鞭长莫及。以我所在的蒿坪交警中队辖区为例,总人口63280人,辖区共有省道1条19公里,县乡道路4条55公里,村级道路103条549.7公里,人口14余万人,管辖3镇个乡镇, 47个行政村,现有正式民警3人,协管员3人,平均每个民警要管理3000多辆机动车,3000多名机动车驾驶人。由于警力不足,只能把有限的警力摆在国道,省道等主干公路上,乡村道路成为盲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比较薄弱。
(二)农村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一是由于农村地处偏僻,经济文化相对落后,村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更是知之甚少,交通安全意识欠缺;二是随着农村经济增长,农民的收入也逐年增加,再加上国家各种惠农政策的出台,摩托车、电动车、低速载物汽车、农用运输车等机动车也纷纷进入了农民家中,并为农民出行带来很多便利,但是机动车的增长在给村民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许多村民交通意识淡薄,没有上牌或申请驾驶证就上路行驶,一些村民随意乘坐农用车、带“病”车,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失管、漏管问题。一是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单靠交警一家难以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种种难题;二是由于警力不足,经费不足导致了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三是有关乡镇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缺乏工作主动性和配合性。
(四)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由于交通安全意识差,农村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载、超员;超速、农用车载人等违法现象比比皆是。这些情况导致了交通秩序混乱,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如何实现农村交通管理社会化是摆在交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必须抓好一个前提。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氛围,使群众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同时,大队车驾管中队要把工作向农村延伸,提高“五小”车辆的列管率,为广大农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二)必须抓好关键问题。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取得党政部门的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不仅要多请示、多汇报,还要以严明的工作纪律、扎实的工作作风、显著的工作成效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必须借风造势。一是必须借助教育部门的力量,辖区中小学生大部分都是本地人,要加强对他们的交通安全教育,使他们从小就重视交通安全,在他们心中树立“以遵守交通规则为荣,以违反交通规则为耻”的思想,并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让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二是必须借助交通公路部门的力量。要积极协调交通公路部门加强对辖区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完善交通设施,增设交通标志,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必须借助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由村干部或在村内威望较高的人担任交通安全员,由其负责定期对本村的群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为切实提高农村交通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工作负责、效果明显的交通安全员要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给予奖励,要采取方法、措施提高交通安全员的威望,真正发挥交通安全员在村中的作用。四是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成立农村交通管理社会化联合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监督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机制,努力扩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农村的道路覆盖面,加大对农民群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农村“五小”车辆列管率,坚决制止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四)必须借助上级部门的力量。我们要及时将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上级汇报,由上级部门根据情况在一个大的范围内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和农村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活动,使广大农村群众切实树立“无证不能开车、无牌不能上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思想,并将发生在全省范围内的典型事例汇编成册或制成宣传光盘,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广大农村群众违法行驶的危害性,促使他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市民。
总之,加强农村交通管理,实现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是公安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公安机关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是减少农民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交通事故的重要切入点和落脚点,是交通管理工作由点到面,由路到村的进一步深化,是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加强工作沟通,较好地协调和融洽各方面工作关系,扩展外部环境,有效有力地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基层力量,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确保辖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使广大农村群众走上平安路、致富路,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交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