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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当好一名基础所队的兼职法制员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2日05时1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如何当好一名基础所队的兼职法制员

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和刑警队的兼职法制员,既是基层法制工作的“监督员”,也是基层执法办案单位的“守门员”,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基层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就如何当好基层所队的兼职法制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点粗浅的体会。

一、当一名称职的兼职法制员,首先要具备“五心”

一是要有工作“责任心”。作为基层派出所、刑警队的兼职法制员,时时刻刻要绷紧执法质量这根弦、并在脑海中牢固树立法制理念,要把做好法制工作当作检验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失的一面镜子,当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过错、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的动力,要把做好法制工作当作自己的具体使命,时刻想到我这个单位执法质量抓不好,就会影响到全局的执法质量,就会影响到单位的争先进位。

二是要做到工作上处处“细心”。执法质量的提高非一日之功,关键在抓平时,从细微之处做起。法制工作是一项科学的、严谨的工作。所以,兼职法制员只有通过细心推敲,才以发现本单位民警平时在执法活动中各种各样的执法细节问题。当前各执法单位警力不足,人员素质更是参差不齐,加之个别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便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执法细节过错问题,有的甚至是案件定性错误的严重执法问题。法制员即使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知识素质,却没有细心的工作作风,就不可能在平时阅卷中发现细小的执法问题的。只有通过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再细心的品味和找寻问题,才能找出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足,进而督促其整改,达到提高全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的根本目的。

三是要做到工作上有“耐心”。执法质量虽然年年在抓,时时在抓,但执法细节问题却是屡屡出现、一犯再犯。作为一名兼职法制员,面对的是自己的战友,既有老同志,又有缺乏经验的新同志,素质不齐的问题、经验缺乏的问题、处理技巧的问题、责任心的问题等等,往往是直接导致执法质量问题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和症结所在。所以,作为兼职法制员要以最大的耐心去辅导,去指点,去点化,多教一些处理执法问题的方法、经验或技巧,从而促使民警更乐意去整改执法问题。

四是要做到工作上有“公心”。不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就难以提高执法质量;公平正义是执法工作者永恒的价值追求。因此,兼职法制员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时时处处用公平公正的标准去检验法制工作。如果民警只是为某个单位或个人利益而执法,就必然产生畸轻畸重的问题,甚至导致被责任追究,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败诉、涉法上访问题。作为一名法制员,在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的今天,更应当掌握好“天平”,只有真正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掌握过硬的执法本领,才能有效履行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

五是要做到工作上处处“虚心”。常言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民警都会有他独到的长处,兼职法制员并不见得什么都能干,什么都会干,只有善于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的法制员,才会逐步成为一个成熟的法制员。

二、当一名称职的兼职法制员,必须做到“五会”

一是要会学习、善思考、肯钻研。常言道“正人先正己”。做一个称职的法制员,必须爱学习,善思考,只有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提高,才能比其他民警略胜一筹,技高一招。自己尚且不会,就难以去教本单位其他民警如何去规范执法和操作,所以,要比其他民警更会学习、更多地学习。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上要深刻体会其精神实质和立法目的,要有独到的见解,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时间来钻研,力求懂得更多,知道更广,才会在他人咨询时正确解答问题和辅导、指点。

二是要会用法、能办案、解疑难。兼职法制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要在认真学习的同时,在实践中长期磨砺才能提高。因此,要积极参与执法办案,尤其是参与办要案、办疑难案件,要会办铁案、办精品案,并做到对每一个民警经手的案件都知道来龙去脉,行政案件经得起复议和诉讼的检验,刑事案件经得起检察院和法院在诉讼环节的检验。

三是要会管理、建制度、打基础。不仅要为本单位建立健全各类基础执法台帐,而且还要会规范各种基础执法台帐的填写,做到台帐与案卷反映一致,不漏登、不缺登、相互吻合一致。还要做到建立健全各种规范有序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工作、用制度规范行为。

四是要会总结、能点评、勤交流。能及时准确地总结阶段性执法工作,准确反映执法数据。对典型案件信息,及时上报,对新案件和存在问题的案例给予准确点评,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差错,交流经验,把执法工作的好作法总结起来,反映上去。

五是要会协调、讲方法、能沟通。案件多发时,分清工作的轻重缓急,清楚哪先办,哪后做,不至于手忙脚乱。针对民警的个性和长处安排工作,以发挥更大的工作效能。对自己主管的工作,做到及时沟通情况,互相征求意见,不把自己主管的工作当作私有领地,而是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补充。

三、当一名称职的兼职法制员,还要做到“四勤”。

一是要手勤。及时把本单位开展的执法办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安全检查、治安防范、重点人口管理、行政许可管理等一切执法活动和培训教育、检查、考评等有关情况,用文字材料的形式登记反映出来。舍得吃苦,多做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

二是要耳勤。对所(队)领导布置的工作要入耳、入脑、入心,落实到位;对上级业务部门来所检查执法工作要认真听取所反馈的意见,并认真做好记录;对群众报警,求助问题要及时回应和出警;要耳听八方,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注意社会动态,及时反馈上报。

三是要口勤。向领导多请示、多汇报,争取所队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与本单位民警及县局法制民警多沟通,多请教,多咨询,寻求点化性指导和理解支持。及时掌握本单位各方面执法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要脑勤。善于开动脑筋,多为单位执法质量提建议,为所队长及时献计献策。要时刻为单位着想、为同志们着想,学会关心同志们的生活和疾苦,时刻关心同志们的进步。做到对工作有预见性,明白什么季度开展什么样的规律性工作。根据所在单位的执法业务的需要,知道他们缺什么而决定每月培训时补什么。

四、当一名称职的兼职法制员,要把工作抓在平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执法质量的提高同样如此,只有关注平时,紧抓日常,及时纠错整改,才能做到防微杜渐。执法出现了错误轻则民警和其所在的单位遭到投诉和控告,重则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代价是巨大的,教训是深刻的。抓执法质量应从平时做起,从点滴入手,把日常的接警出警、受理立案、查破案件、行政许可管理等执法活动纳入“月查季考”,采取一案一评和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在执法工作中抓规范、抓质量,制定一套完善的考核办法,严把“四关”,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办案民警自查,严把“源头关”;二是法制员审查,严把“报裁关”;三是所长复查,严把“裁量关”;四是集体研究讨论,严把“定性关”。从案件的各个环节强化民警办案的实体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细节决定成败。要提高一个单位的整体执法水平,就应该认真对待每一个细小的问题,让问题不出现第二次,这样日积月累,问题将越来越少,执法质量就会良性循环,逐渐提高。同时,法制员要切实履行好法制监督职责。为确保办案质量,强化执法监督,要树立全局法制观念,把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纳入有效监督,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及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不足。

五、当一名称职的法制员,要给所(队)长当好参谋

善于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激励机制,把本年度本单位执法质量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成绩,作为本单位评选先进个人和报功奖励的主要依据。并兼顾其他民警的感受辅之以其它激励机制,比如给主办案件、多办案件、办精品案件的民警加分或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二是建立惩罚机制,对出警不及时、办案超期、累犯执法问题的民警要坚决在考评中予以扣分;三是建立预警机制,通过法制员在平时阅卷等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出来的细节问题,及时通报全所民警,促使其不敢犯、不再犯;四是建立内部运作机制,对案件的受理、分配、调查取证、案件研讨、审核、裁决执行(调解)或移送起诉、整理归档,到日常的法律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定,完善考评机制和考评方法。

善于创新工作思路。执法质量本身就是“质量”和“数量”的完美体现。派出所仅依靠每年办理的十几起或几十起案件是不能真正体现执法数量的。在此情况下,即使少有的几起案件质量搞的再好,也不能完全说明该派出所的执法质量就高,尤其是在提倡提高执行力的今天,执法质量要得以完美体现,就必须创新工作思路。要善于在治安管理中、执法办案中、在排查矛盾纠纷中、在治安信息员、耳目提供的线索调查等工作中,善于发现案件线索,提高打击处理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管好社会治安。通过发掘工作思路来促进和确保我们的执法质量有质有量。

善于创新工作方法。基层派出所的工作复杂多样,“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公安法制工作既要全年统筹谋划,又要时刻紧跟上级的安排,既有正常的业务工作又有各时期的专项行动任务,既有重要的工作又有一般的工作,这就必须分清轻、重、缓、急,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既突出工作重点又兼顾一般,这要求我们干工作就要像弹钢琴那样十指并用,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与日渐繁重、复杂社会治安管理和执法办案工作相适应,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提出的“西部一流、全国先进”的宏伟目标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