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必须收获“100+1>101”
基层公安工作就是通过为群众办一些小事来让人民群众满意。其实,人民群众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怀着一颗爱心,真心实意为群众干实事,哪怕是一点点,人民群众就会把你看得很重,放得很高。
人民警察做为社会的和谐先锋,维护平安、打击犯罪是人民警察的基本职能,更是人民警察应投入百倍力量做好的份内之事。但如果在做好这些份内之余,能把心贴在百姓身上,象李征那样,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哪怕就是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其收获的将不是“100+1=101”,而是“100+1>101”,因为老百姓必将在心中,为人民警察树立起一座伟岸的丰碑。
但要收获“100+1>101”,就要记住“100-1<0”这个算式。它虽然讲的是在建筑上来不得半点虚假与马虎,如果某一数据或某一材料等出了点问题,那么导致的后果不仅仅是简单的“楼毁人亡”,其对社会、建筑商的负面影响更是严重的。但把“100-1<0”这个算式,用到人民警察的行列中,我认为也是很适宜的。
孟建柱部长说:“一起普通的盗窃、抢劫案件,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可能是小案、小事,但对于老百姓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损失。”也许损失的财物不多,或许损失的就是九牛一毛,但那依然是人民警察的失职,依然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如果说这“成就”了“100-1=0”的算式,那这起普通的盗窃、抢劫案件,在社会上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是无法估量的,它直接破坏了社会和谐的因子,让老百姓失去了安全感,失去了对人民警察的信任感,这就是时刻在告诫人民警察的算式:“100-1<0”。
在收获“100+1>101”的同时,人民警察还应记住“1=100”这个等式。同样肩挑星辰、同样头顶国徽,走到人民群众之中,你代表的不是自我,不是个体,而是人民警察这个整体,因为人民群众称谓是一样的——“警察同志”。所以,某一个警察身上存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问题,损害的终将是人民警察整个队伍的形象和荣耀,正如一桶净水加入一杯污水,整桶水就成了污水。
因此,人民警察要收获“100+1>101”,就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牢记“把简单的事办好了就不简单;把平凡的事做好了就不平凡”,扎扎实实把这些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小案、小事办好。扶正祛邪、取信于民,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树立人民公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