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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民警如何提升自身形象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08时5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交通民警如何提升自身形象

交通警察做为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个重要警种,在树立警察公共形象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交警自身的执法形象,直接关系到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交警要真正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结合目前开展的“三问三解”和“三访三评”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方法,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一要树立职业道德观念。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交通民警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更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形象,要在工作岗位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以真情实意的优质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戴。

二是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交通民警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到自身执法的全过程当中,处理好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强化法制和服务意识,改革和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以管理实现服务,以服务促进管理。

三是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交通民警应清醒的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自己工作的根本标准,必须要自觉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消除特权思想。

四是树立效率观念。积极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建立现代交通管理警务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千方百计地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减轻生活压力,切实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五是树立纪律观念。《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分别从礼节、着装、警容、举止和规范执勤、执法等各方面对交警的一言一行都制定了详细的规范,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认真遵照执行,对树立良好民警形象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交通民警要树立强烈的纪律条令观念,加强日常养成,规范言行举止,用良好的自身形象来体现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二、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树立公平、公正执法理念

一要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与“岗位大练兵”有机结合起来,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与时俱进中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居安思危,奋发图强。使全体民警自觉树立起执法为人民的思想,把提高执法素质同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人民警察的形象联系起来,严格对自身的要求,强化执法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开展法制理念教育。教育民警牢固树立公安工作要对法律负责的执法观念,使学法、懂法、严格执法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教育民警要自觉守法,决不能“吃、拿、卡、要”,决不能做有损人民警察形象的事。三是要加强法律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大力强化教育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经常组织对交通民警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主要思想理论的教育

三、加强内外部监督并举,确保人民满意

进一步规范执法与服务程序,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建立健全上下结合、内外相济的检查监督网络,广泛开辟监督渠道,建立多项监督制约机制,接受群众的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民警执法中的偏差。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机制,认真落实警务公开各项制度,把服务标准、纪律规范、监督制约机制、办事制度等公之于众,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保证“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

二是认真开展“三访三评”开门评警活动,要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员汇报工作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依靠群众的力量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通过采取“回访和下访”、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获取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评价,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对有损交通民警形象的人员,采取通报警示等有力措施,切实治理好有关问题。

四、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首先,在认真清理、修改和完善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要建立起创新、高效的服务群众制度体系,对服务内容、程序、监督等各环节,做出严格明确的规定,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约束性.

其次,狠抓现有各项制度规范的落实,特别是对于“冷、硬横、推、拖”等损害民警形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以最大的决心和超强的力度,常抓不懈,督促整改,严格执行奖惩规定,务求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