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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路“三乱”的成因和治理对策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15时0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浅谈公路“三乱”的成因和治理对策

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2月7日,中央电视台相继报道了山西省岚县、孟县、河南叶县、河北邢台等地交警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对交警执法问题的热议。特别是《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的《农产品物流:隐性的罚款》,更是加大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交警工作的质疑:“绿色通道”是否形同虚设?

公路“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简称为公路“三乱”,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影响了公路畅通与安全,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极大地侵害了运输经营者的利益,间接造成物价上涨,加重了农民的负担、驾驶员的负担,损坏了人民警察的声誉,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与当前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格格不入,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正常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有效遏制时段性、突发性、隐蔽性“三乱”反弹,是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服务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公路“三乱”形成的原因

(一)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费保障不足。当前,大部分交通民警的工资基本得到了保障,但执法装备、办公经费、办案经费、汽车燃油等日常开支缺口大,同时,在警力不足和满足人民群众渴望的和谐交通的高要求情况下,为积极应对日益增加人流、物流、车流与现有道路状况及交通参与者交通意识差之间的矛盾,基层大队都不得不面向社会招聘了大量的交通协管员,交通协管员为确保学生安全出行、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参与交通警卫等工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成为交通管理不可或缺的力量。但是,当前,绝大部分基层大队聘请的交通协管员各项经费却没有保障,只能靠罚款收入过日子。行政经费也是同样,经济的高速发展,人、车、物的迅猛增加,运行经费也是随着物价的上涨而高度上扬,特别是交警,油价的持续上涨,是造成行政成本增加的主要因素。上述因素,可以说是造成公路“三乱”的一个重要成因。

(二)受利益驱动,上路罚款收费“便捷”。“要想富,先修路”。有些执法部门却把它演绎成“要想富,就上路”,因为上路罚款收费来钱快,不需要什么成本,而且处罚面广、名目甚多,美其名曰:“强化管理”,实际上是为本部门创造经济效益。

(三)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水平偏低。无可否认,基层大队民警为了保交通畅通,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有少数民警由于自身学习不够,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服务意识不浓,存在某些特权思想。在实际执法工作中违背了法律法规。出现罚态度款、执法程序的不规范、不统一着装、不出示个人相关证件、协管员单独执法、随意上路拦车检查、乱开票据收费、只罚款不纠章、甚至不开票收费等问题。

二、治理公路“三乱”应采取的对策

(一)完善两项保障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理顺财务管理体制,缓解经费“吃紧”,全面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将交警部门所需的人员经费(特别是交通协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经费保障)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公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基础设施维修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坚决杜绝上级部门向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向基层单位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收入指标,不将交警部门的经费支出与其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挂钩,从而从根源上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完善警力保障机制。当前,基层交警部门人员结构不合理,没有执法权的未授衔干部、职工多,这无疑增加了正式民警的工作量。紫阳县交警大队现有人员56人,其中正式民警34人,协管员22人,通过县公益性岗位解决的协管员只有8人,就只是解决协管人员的基本工资,我单位运行经费一年就会增加20多万。在当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有时民警和他们也会带领协管员参与执法,从而导致了办案质量不高。故基层大队要积极建议有关部门增加人员编制,充实一线警力,提高执法办案力量,从而从警力保障上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

(二)狠抓警示教育,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

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在基层公安交警和交通协管员中开展一次以“坚持以人为本,端正执法理念”为内容的专题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教育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牢固树立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特别是要使公安部“三个凡是”( 即:凡是收黑钱的,凡是变相卖牌卖证的,凡是在执法中徇私舞弊作伪证的,一经查实,民警一律开除;造成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铁规扎根于每一位民警和交通协管员,从而从思想源头上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

二是大力宣扬和表彰先进典型。借助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本地区、本单位的先进事迹,并结合实际,组织执法先进典型巡回宣讲,开展“学典型、树榜样”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从而以榜样的力量感染和激励民警和协管员争当、赶超先进,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

三是认真开展“每月一课”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每月一课”学习教育活动,对照典型案例,通过山西岚县、盂县等地交警乱罚款问题以及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分析原因,深入开展自我剖析和警示教育,吸取教训,确保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以反面教材警示民警和协管员,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

(三)狠抓排查清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一是组织开展突出执法问题的排查整改活动。要以路面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和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为重点,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执法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活动。要对照各项执法标准和服务要求,采取自己找、同志帮、领导提等方式,查找自身存在不足和廉政风险,找准在执法形象、执法用语、执法程序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同时,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汇总,区分是个性问题和还是共性问题,是主观性问题还是客观性问题,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解决时限,确保成效。

二是开展一次规范执法大检查活动。将执法质量的年终考评与一案一评、日常考评、季度考评、年中考评有机结合,重点放在日常考评上,放在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上,并把考评结果与落实执法责任、奖优罚劣等工作结合起来。在日常考评或检查工作中重点检查:⑴交通违法特别是对货车超载、超高违法处罚的法律文书、处罚票据、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进行核查,查找是否存在罚款放行、罚款不开具票据、扣车扣证不开具凭证等问题。⑵是“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罚缴分离”制度落实情况。查找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经费支出与交通违法罚款挂钩、以罚养人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⑶是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建设和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法制员制度的落实情况。采取各执法办案单位自查、大队复查的方式,每月开展执法办案制度大检查活动,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三是将开展执法回访短信平台大评查活动落到实处。以执法回访为抓手,将交通违法每周一访、交通事故处理案每月一访、重点车辆每车一访,协作单位每季一访工作落到实处,针对不同的群组编发警情通报、整治措施、宣传安全出行知识、路况提示、安全提醒及非现场执法告知、事故处理预约等便民利民信息。通过执法回访,倾听交通参与者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交通参与者的诉求。针对交通参与者短信回复的公安交警在执勤执法活动存在的问题,按照 “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同时,组织每年开展两次民警家访活动,向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家属发出一封信,告知道路交通执勤执法的纪律规定和要求,请家属对民警、交通协管员工作及时提醒和监督。

(四)严明警纪,狠抓队伍管理

一是规范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首先要严格交通协管员招录聘用。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建立健全交通协管员招聘制度,合理安排,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交通协管员的规范管理问题。其次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公安厅《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规定》,把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纳入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严禁交通协管员参与执法或者有开具法律文书、操作执法装备等行为,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现有的交通协管员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清退。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技能集中培训活动。要以《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执法技能培训。要通过分级组织培训、编评优质教案、开展案例教学、组织网上考试、技能比武或交叉检查等形式,进一步完善细化交通民警执勤执法流程;要组织对办理车驾管业务的查验员、考试员、综合受理员等重点岗位进行集中培训考核,落实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

三是严明纪律。严禁没有正式民警出勤,非执法主体人员违规上路执法;严禁以治理超限超载为名,不消除违法状态,以罚代管或者变相收费,重复罚款等重罚款、轻处理的行为;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的现象;严禁执勤民警罚款不开票、多收款少开票;严禁执法不文明,态度傲慢,作风粗暴,风纪不整等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杜绝执法文书填写制作不规范,法律文书审批手续不齐全,适用法规不正确,违反程序处罚等现象。其次要对敢于顶风做“乱”者要依法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查处一人,对兴“乱”者、纵容者、策划者、支持者、庇护者一视同仁、严惩不贷,视情节轻重依律而行,做到有“乱”必究、必处。该摘帽子的摘帽子、该挪岗位的挪岗位、该法办的一律法办。形成无人想“三乱”、无人兴“三乱”,兴则必被捉、必被处的社会氛围,致“三乱”于死地而后快。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进一步完善交警大队、中队办公场所以及车驾管业务大厅、考场候考区、机动车查验场所的警务公开栏设置,主动向社会公开交警执法程序、执法流程以及大队举报投诉电话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二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主动通过互联网公安交警微博、各级领导信箱、效能监测点等互动交流平台,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实施阳光警务、打造阳光交警。

治理公路"三乱"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作,需要政府及涉路部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路“三乱”的严重性、危害性,重视并不断加强和改进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认真查找分析公路“三乱”反弹的深层原因,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治理方针,才能彻底实现公路无“三乱”,进而为辖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