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做好基层工作的四种方法
中国古代医学上大夫给病人看病常用的“望、闻、问、切”大家不应该感到陌生,一提到“望、闻、问、切”,很多同志就会异口同声的问到,这不是中医为病人诊病的方法嘛,和我们警察执法办案有什么关系吗?
其实,在我们的公安工作中,公安民警要想成为公安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样也离不开老中医常用的这四种诊疗方法。公安民警具备了这“四会”,同样也能治好各种“病症”甚至久治不愈的“疑难杂症”。
一是“会望”
在平时的执勤、办案中,不管是先期处置,还是进一步侦查。首先,就是要看,要善于观察。对案件中的细微之处 要有“冒一芽而知春、落一叶而知秋”的“视觉”能力。善于通过现象看清本质,善于发现警情和案件的方向性、倾向性、潜在性和前瞻性问题,在工作中找准“主攻点”,抓住“衣领子”。作为公安民警,要有一眼就能从犯罪分子的一言一行中发现其犯罪行为的蛛丝马迹的本领,具备能识别出人群中的犯罪分子,并掌握犯罪证据的眼光是非常重要的。
二是“会闻”
这里说的“闻”,不是简单的用鼻子闻味道和用耳朵听声音那么简单,而是在我们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处置警情时对人、事物和周围环境所产生出来的一种敏锐的“嗅觉”感。比如在漆黑的楼道里发现前方有汽油味,同时听到杂乱的脚步声,其中夹杂着拉枪机的声音,虽然看不见,但是这时候就需要民警对当时的“嗅觉”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这时就不能光靠听和闻了,还要进行快速的思考和用平时积累的经验和感觉来进行判断并做出正确的处置了。
三是“会问”
常言道:“会说话惹人笑,不会说话惹人恼。”作为公安民警,在不同的环境、场合讲话、问话时都要做到口齿流利、表达准确、应对敏捷、得体恰当。汇报工作时要简明扼要,抓住重点,切中要害。批评部属或犯错误的人时,既要惩前毖后,又不伤人自尊,使对方心悦诚服,改正错误;表扬别人时,既要使对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又不骄傲自满;询问时群众要有真情实感,态度要亲近和蔼,语言表达要真诚委婉;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有较强的逻辑,前后认证,互相关联,环环相扣,步步紧逼,不给犯罪嫌疑人以可乘和喘息之机。
四是“会切”
“切”在中医上叫“把脉”,是指通过一个人的脉象来反映这个人的健康状况。广大公安民警在处警时就需要把好“脉”,“切”出警情的性质来,才能正确处理好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这就需要公安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执法办案。凡是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安中心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就毫不动摇地坚持,勇往直前。一切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进行严厉打击,毫不手软。形成“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的良好的工作作风。
因此,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要在洞察事物本质和特征、把握事物发展和规律的基础上,动脑筋、想办法,对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运用最恰当、最适合的方法解决和处理问题,使公安工作紧张有序、有条不紊,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能,达到事半功倍效果。要学会站在群众利益、站在整个公安机关、站在全局的高度去思考问题,充分琢磨,深入探索,力争做到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让广大人民群众认同。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有效地维护和促进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