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系列评论
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
——一论全面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5月31日,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在江苏召开。会议提出,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把工作触角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延伸到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等各个领域。
本次会议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新”,思维之新、观念之新,方法之新,使会议充溢着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时代精神。“大平安”体现的是理念之新,对这次会议的核心精神进行了高度概括和总结,反映了新时期、新形势下平安工作的新思路、新内涵。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大平安”理念,对全国政法综治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政法综治部门的各项工作始终是围绕着平安建设展开的,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平安建设的理论在不断丰富,体系在不断完善,领域在不断拓展。2005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这是我国平安建设的第一份纲领性文件。在《意见》的指导下,我国平安建设突出了安全这一核心价值,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平安建设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平安建设是一个动态开放的体系,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人民群众对平安需求和理解的变化,平安建设的内涵日益丰富,平安建设的领域不断拓展。
当前,我国的平安建设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一方面,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为当前的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舞台,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同步提升,对平安工作的新要求与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紧密相连,平安,从安全感上升到了幸福感,从社会治安秩序拓展到了衣食住行、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公平正义等全方位、多领域。
为此,以治安维稳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意义上的平安建设理念需要注入更多的时代元素,融入更多的民意因子。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政法机关适时提出了“大平安”理念。“大平安”理念的提出正是为了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而理念的创新必然会导致工作方法与工作重点的改变。
政法综治部门必须自觉地把平安中国建设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上来认识,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中来谋划,把工作触角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延伸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等各个领域,推动政法综治工作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相结合,使平安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平安建设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社会服务领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传统的综治维稳与所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项工作相结合,确保平安建设的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努力让群众过上更富裕、更平安的生活。
“大平安”体现了政法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是政法机关平安中国建设理念的升级与创新,决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平安建设的工作方向、工作重心、工作方法,以及评价机制等诸多根本性问题。全国政法综治部门学习贯彻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要从提高对平安建设的认识入手,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以“大平安”带动平安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全面进步。
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
——二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批示把平安建设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而当前我国平安建设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难度。
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维稳工作阶段性特征,“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深刻认识我国当前安全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克服盲目乐观、盲目自信心理,把平安建设工作放在国际国内的大背景下通盘考量,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建设平安中国。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要准确把握国内形势。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社会秩序总体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上升。但毋庸讳言,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稳定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大:一方面,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诸多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另一方面,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利益、矛盾、冲突也在不断加剧,导致社会心态失衡,公众心理失序,不仅社会矛盾多样多发、新老问题碰头叠加,而且社会矛盾的关联性、复杂性、敏感性增强。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沟通和交往模式,在便捷、高效的同时,也容易引发连锁反应,为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和各种刑事犯罪提供平台。做好新时期的平安建设工作,必须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提高平安中国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要清醒认识国际形势。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经济保持高速稳定增长,拥有了不容忽视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现在我们更加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但是,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国际各种敌对势力对中国的防范、遏制力度明显加大。这些活动与中国国内的社会矛盾相叠加,使国内安全形势愈益复杂。做好新时期的平安建设工作,必须统筹把握好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切实增强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适应小康社会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既要有对形势的正确认识,又要有对困难的足够准备;既要有打硬仗的决心,更要有打胜仗的信心。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紧紧围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多出实招、硬招、新招,确保平安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确保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三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以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安全是平安建设的核心价值,安全失守,意味着平安建设失职。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但是不断拓展的治安领域、日益复杂的治安形势,对平安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地攻坚克难,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包括:刑事犯罪高发且呈现职业化、智能化特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出,生态恶化、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个人信息保护形势严峻,等等。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在传统平安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拿出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必须坚持专项打击重点整治原则。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治爆缉枪、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打击“两抢一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击电信诈骗、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的专项治理。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治安隐患要强化重点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盲点。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哪里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解决社会治安重点难点问题,下力铲除人民群众身边的治安毒瘤。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打击犯罪只是平安建设的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要建立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真正形成疏而不漏的“天罗地网”。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既要提升技术管理手段和管理能力,实现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又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实现管理的社会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和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要有完善的救治和管理机制,对重点物品要有健全的管控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严防重大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必须强化服务民生的理念。“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安全一头连着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把保障安全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要大力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以安全促服务。在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中,要力争安全保卫与方便人民群众两者平衡,努力实现安保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是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平安中国建设的基础和根本,只有夯实基础平安中国建设才能迈上更高的起点。
定分止争坚持抓早抓小
——四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和谐社会并非无矛盾,而是能够有效化解矛盾”。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各种利益冲突、矛盾纠纷相伴而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实现社会平安和谐、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也是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的基本功。
近年来,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着力解决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已经成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诸多有效制度。面对新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频发多发、日益复杂的现实,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做足用好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定分止争。
定分止争坚持抓早抓小,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落实好各项制度。近年来各地普遍开展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这项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使政府部门重大决策与民意相结合,避免因政府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各级党委政府、政法综治部门要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把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刚性门槛”,构筑有效降低执政风险的“防火墙”,植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推进器”。
定分止争坚持抓早抓小,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发挥调解工作优势,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枫桥经验”是上世纪60年代初基层创造的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此后,“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完善,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平安建设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当前,进一步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医疗纠纷、非法集资、交通事故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努力把群众诉求表达、矛盾纠纷化解,引入正常程序,纳入法治轨道。
定分止争坚持抓早抓小,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当代中国,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不可避免,对矛盾冲突的激化升级,要有足够思想准备和机制准备。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事先制定、完善实战实用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事中要做到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果断处置;事后要做好与媒体的沟通,积极引导舆论特别是网络舆论,向着有利于和谐稳定、有利于政府公信的方向发展。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平安建设中最细致、最繁琐、最基础、最艰巨的工作。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要以更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努力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持之以恒、耐心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坚决维护信息网络安全
——五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健全网上网下结合的防控体系,确保信息网络安全。
这次会议将信息网络安全作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深入研究、部署,反映了政法综治工作的理念创新、平安建设领域的不断拓展。
互联网从诞生到现在不过20年时间,但就是在这短短20年中,互联网风行全球,它彻底改变了人们的工作、生活、思维、沟通以及交流方式,它从虚拟走进现实,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标志,更成为整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网上不安全,国家就难安全;网上不稳定,社会就难稳定。
基于这种认识和判断,平安建设必须把信息网络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掌握信息时代主动权。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坚持建设与规范并重、发展与管理同步,推动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督、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坚决维护信息网络安全。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要坚持法律先行。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依法管理应该成为网络管理的基础。依法管理网络既要让法律跟得上技术进步,做到网络技术发展到哪里,法律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又要让法律规范到网络技术每一环节,做到管理的“疏而不漏”。要努力完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推动落实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服务企业和信息发布者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坚决消除管理盲区。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要严厉打击各种网络犯罪和违法侵权行为。近年来,由于互联网迅速普及和网络自身特点以及在管理上的滞后性,导致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侵权行为在网上盛行。但网络毕竟不是“法外之地”,我国各项法律法规在互联网上同样必须无条件适用。各级政法机关要坚决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提升技术水平提高网上网下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能力,真正做到依法净化网络环境,推动网络持续健康发展。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要强化网络舆论引导。网络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的健康就是社会的健康,网络舆论要凝聚网络正能量,唱响网络主旋律。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完善宣传、引导、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格局,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积极做好敏感事件网上舆论引导,疏解社会不良情绪,培育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
互联网作为平安建设的新领域,与其他传统平安建设工作相比,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有相互关联的地方也有各自独立之处。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擅于总结发现网络管理规律,努力提升网络管理水平,在更高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夯实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六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深化平安建设,既要治标,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又要治本,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抓住深化平安建设的根本点,掌握平安建设的主动权”。
平安不是一个孤立的客体,在整个社会生态系统中平安居于下游,上游出现的任何不和谐,都会导致下游的平安出问题。所以,平安建设必须摒弃“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狭隘平安观,必须纠正“花钱买平安”的错误平安观,在“大平安”理念的指导下,从深层次上解决影响平安建设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推动平安建设向前端延伸,向基层延伸,真正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下医治已病,上医治未病。共同富裕是社会稳定的根基,是平安建设的上游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理应成为平安建设的源头性工程。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统筹好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好群众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让人民群众真正从发展中得到实惠、看到希望;要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坚持以民生促平安,努力织就一张覆盖全民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要积极推动解决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面临的实际困难,在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引导流动人口逐步融入城市、安居城市,对特殊人群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深化平安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其自身特点决定抓平安建设必须眼往基层看,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用,人往基层走。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为指导思想,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以小平安累积大平安。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一切工作的力量源泉。平安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事业,更是亿万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平安建设才能拥有不竭动力。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善于总结成功经验,提高组织、发动、引导群众能力,打牢平安建设基础;要转变政府职能,善于通过市场运作、购买服务、举报奖励等方式,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协调社会参与,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调动科技的力量,把传统的沟通方式与现代方便快捷的技术手段相结合,提高新形势下组织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平安建设,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解决表面的问题,又要解决深层次的矛盾,这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推动平安建设必须做足一个“深”字,突出一个“实”字,杜绝各种花架子、虚招子,立足影响社会平安的根本性、源头性问题,以打持久战的精神,全力投入平安建设的新领域,开拓平安建设的新战场,实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在更高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善用民意推动平安建设
——七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自觉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以民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努力创造群众追求、认可、满意的平安,确保平安建设真正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几十年来,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路,创造出社会转型期平安建设的中国奇迹。在新的起点上,以适应小康社会新要求和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为核心价值的“大平安”理念正在成为引领未来中国平安建设的指引。理念创新必然带来工作机制、制度和方法的创新,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坚持以民意为导向,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创新机制,真正做到以群众意愿为平安建设的“风向标”,以群众评价为平安建设的“试金石”。
平安建设的评价机制要体现民意。任何一项工作,评价机制都是最有效的指挥棒,平安建设当然不例外。要想让以民意为导向的平安理念不落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评价机制上下功夫,增加民意在平安建设绩效考评中的权重,变官意判断好坏为民意决定成败,推动平安建设由“围绕指标、排名转”向“围绕群众意愿、要求干”转变。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新要求、新期待的工作实践中努力探索经验、发现规律,制定更加科学、完备的评价机制,让平安建设体现民意、体现民生。
平安建设的工作制度要结合民意。平安建设是一项群众工作,其一切工作制度都要指向基层,指向人民群众。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健全落实调查研究、走访联系群众、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工作制度,教育引导政法综治干部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善于从街谈巷议、网言网语中得到真实情况,发现真正问题,使平安建设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
平安建设的工作方法要落实民意。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意是平安建设的“风向标”、“导航仪”,民心民愿是平安建设工作的第一信号、第一选择、第一标准。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坚持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善于用群众的眼光审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善于用群众的视角反思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真正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善用民意推动平安建设不是一句口号,不能大而化之,必须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机制、制度方法作为保证。这就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在“大平安”理念指导下,以改革创新精神,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不断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平安建设的工作机制制度,以确保平安建设始终围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切实需要,始终不偏离民意轨道。
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
——八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的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平安建设面临的问题,努力把平安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建设平安中国提供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平安建设作为当前中国社会管理中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
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加强社会管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底线要求,没有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平安。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社会管理与服务群众的关系,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平安建设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媒体集中曝光的司法错案问题,各级政法机关要吸取教训,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强化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要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当前中国各种社会矛盾频发多发,各种社会问题复杂敏感,稍有不慎就会转移发酵,触动连锁反应,引发意想不到的社会危机。越是在这种时候,越是要发挥法治在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让法治成为社会的“稳定器”。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善于把平安建设中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动信息网络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特殊人群管理、社会救助、突发事件应对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平安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提升民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是平安建设工作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不可否认,当前的平安建设工作面临着“信访不信法”、迷信炒作闹事等社会不良心态和不健康心理的难题。对此,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批示,为平安中国勾画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美好蓝图,而要实现长治久安,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就必须以法治主导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更高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打造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
——九论全面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当今世界,以信息技术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科技革命正在深刻改变着人类社会生活,也给深化平安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活力。”
毫无疑问,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现实语境下,信息已经成为了非常重要的资源,在许多领域都体现出了强劲的推动作用并深刻改变了该领域的发展面貌,对于平安建设来说也是如此。先进的信息科技手段如果加以合理运用的话,将会是平安建设取得飞跃性进展的重要助力。如何让平安建设与现代信息科技取得最佳的契合点,是当前对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提出的现实要求。
近年来,全国多地在平安建设信息科技化领域里都进行了积极探索,提供了大量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从目前已经取得的成绩来看,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是打造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打造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顾名思义,其根本的立足点就在于信息化。在当今这样一个信息社会里,信息流动和变化的速度、深度和广度都大大加强,对于平安建设来讲,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既是不稳定因素新的诱发点又是平安建设新的增长点。如何在信息社会中更加平稳有序地推动平安建设,取决于能否对海量信息加以合理地利用,而这正是打造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的根本目的。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打造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实现平安建设信息的交流与共享。要做到合理地利用信息,就需要全面地掌控信息。具体到打造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工作而言,这样的信息共享就是要围绕着与平安建设有关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全面加强对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网络、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地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同时,最大限度把各类鲜活信息收集上来,打破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打造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及时全面的信息共享是第一步,是在信息领域有所作为的坚定基石。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之上,打造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的工作,进而将向“防控”和“服务”两大方面延伸,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真正让平安建设成为人民生活的重要福祉,成为改善民生的主要推手。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打造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对于治安防控工作而言,其积极意义十分明显。在信息平台上治安信息的全面流通共享和及时沟通响应,能够将零碎的治安基础信息整合起来,将各自独立的治安防控网络联合起来,成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无比坚实的屏障。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讲,各种相关信息地及时汇总和反馈,能够让有关部门在最快时间里发现犯罪苗头,并且有效地防患于未然;从打击犯罪的角度来讲,当犯罪现象发生之后,通过信息平台来全面地部署行动、协调指挥,无疑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打击行动的效率和准度。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打造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还能够让信息技术切实服务于民生。如果仅是防控工作的话,只是体现出了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的一部分优势。信息化对于人民生活带来的积极变化早已得到了公认,通过打造信息化防控服务平台,整合部门资源提升行政效率发挥窗口作用,让信息在平台上多“跑路”,让群众在现实中少“跑路”,让信息社会的速度优势充分体现在为群众 “办事”上面。
信息化是科技发展带给人类社会的必然趋势和必由之路,对此,平安建设工作应该迎头而上主动适应,在信息化的道路以崭新的姿态大步前进,依靠信息技术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在信息时代展现出一个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凝聚共创平安整体合力
——十论全面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统筹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是我国的特色和优势,也是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平安中国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层面上来看,无论怎么突出或强调平安建设的重要性也不为过;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具有如此重大的战略意义,平安建设的不断推进,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各个部门、地区的共同努力,需要不断凝聚共创平安建设整体合力。
凝聚共创平安整体合力,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肩负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主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一把手”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并视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中之重;在行动上,要从人力财力物力等多方面不遗余力地强化保障,对于涉及到平安建设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问题,还要勇于承担责任,积极研究对策,及时加以解决。
凝聚共创平安整体合力,各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办担负着至关重要的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在深化平安建设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牢固树立合作意识、沟通意识,在上下级党委、政府之间,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传递信息,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努力让参与平安建设的各方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同时以开放的心态面对社会公众,积极回应,让更多的人为平安建设添砖加瓦,着力构建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了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各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要加强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身能力,要加强研究规律及时总结经验,要加强谋划规划有序开展工作。
凝聚共创平安整体合力,需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深化平安建设对于每个部门而言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任务。各个部门要努力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认清责任完成任务。同时,由于平安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在一些特定时期特殊阶段,各部门应该拿出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摒弃部门利益,以团结合作的原则至上,为实现平安建设这个共同目标勇于付出、甘于奉献。
凝聚共创平安整体合力,还要完善区域联动机制。当前一些问题的发生发展往往涉及到多个地区,平安建设是一件全局性的大事,在推进平安建设向前发展的过程中,跨地区的合作应该成为一种常态。无须否认,在当前一些地区之间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壁垒”,但面对着日益复杂的跨区域和谐稳定问题,面对着日益增长的平安建设整体水平提升要求,需要各地区携手共同应对,在资源上共同分享,在保障上共同承担,在行动上互相配合,以紧密无间的合作达到多方共赢。
从根本上来说,凝聚共创平安整体合力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个目标;是一种要求,更是一份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各个部门、地区都要牢固树立这样一种意识:以局部平安累积整体平安,用整体平安升华局部平安。
平安是福,这样一句朴实而简单的话语,却是千百年来人民群众心底最直接而真切的愿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平安梦是重要保障。时代在变,平安的梦想不变。正如同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中国梦时曾经指出过的“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为了实现平安的梦想,同样必须全面凝聚共创平安整体合力。(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