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谁动了老人存折里的钱
2015年2月10日,14岁的少年曹某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陕西省紫阳县公安局双安派出所投案自首。
原来,2014年11月24日,陕西省紫阳县双安镇闹河村留守老人陈某拿着养老金存折前往银行取钱时,发现存折在两天之前被人取走了800元现金,随即向双安派出所报案。民警调查发现,老人存折内的800元现金被人在安康市香溪大道信用社取走。经调取视频监控资料,确认取款人系老人同村同组的辍学少年曹某某。民警前往曹某某家中,从其爷爷奶奶口中得知曹某某系留守少年,父母常年在河北某矿山务工,平时由爷爷奶奶照看,曹某某非常思念父母,便偷走了邻居陈爷爷的存折取走800元现金后,又悄悄将存折放回原处,第二天便坐火车前往河北去见父母,并让爷爷奶奶转告陈爷爷:年底回来一定加倍返还。派出所民警向陈爷爷做了思想工作,并承诺待曹某某随父母返乡后,一定追回被盗现金,让老人过一个舒心年。
2015年2月11日下午5时许,双安派出所民警带着曹某某及其父母前往陈爷爷家中,曹某某及其父母提着水果、食用油向陈爷爷赔礼道歉,并将1000元现金作为被盗现金返还时,陈爷爷慈祥抚摸着曹某某的头说:娃子本质不坏,想念父母干了傻事,改正错误就行。随即从1000元现金中抽出200元塞在曹某某手中说,爷爷不要多的,就算是我借给你了800元路费。
公安机关鉴于曹某某认识到位,且不到法定年龄,在老人陈某的求情下,免予追究其违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