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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值轮训】吃透条令为合法用枪壮胆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9日11时0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轮值轮训】吃透条令为合法用枪壮胆

使用武器警械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权,也是公安民警有效履职、克敌制胜的基本功。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制定下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枪支规范》和《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进一步提升民警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警械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民警对武器警械“不敢用、不会用、不善用”的问题,7月6日,紫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杜广军,为第五期“轮值轮训、战训合一”培训班开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培训中,杜队长紧密结合警务实战特点,通过鲜活的案例,生动形象地向参训民警介绍了依法使用武器警械的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民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什么情形下不能使用武器、使用武器后应怎么处理等有关知识和使用武器警械需要注意的问题。杜队长对近期热议的黑龙江庆安事件进行了深刻剖析,还强调在使用警械和武器时要牢牢把握警械武器使用法律依据和规定,牢牢把握警械武器使用的原则。

通过培训,充实了民警的武器警械使用知识,确保了民警在执法执勤尤其是处置暴力犯罪中,能做到依法、规范、合理、合法使用武器警械,及时制止和震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