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紫阳县公安局!

| 微信公众号

旁听庭审体会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时33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旁听庭审体会

--紫阳县公安局双安派出所 吴波

2016年11月14日下午3时,我在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厅全程旁听了匡某不服我局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案。该案当事人匡某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被紫阳县公安局做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匡某不服行政处罚,向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县局这次组织的旁听庭审活动,对我感受很深,体会如下。

一、我们要有程序意识,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要注重程序,它是为了保证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中正确履行职权,统一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随着我国法治程度不断提高,公民民主权利意识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必定越来越多,一旦违反程序,可能导致案件败诉或改判,这对我们在以后的每一件执法活动都是考验。

二、我们要有证据意识,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要注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案件事实都是发生在过去的事件,只有认真收集证据,才能证明案件事实,所以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发现,收集和审查,培养良好的证据意识。匡某对于法院关于土地的民事判决书理解有片面性和钻牛角尖。更要求公安机关在证据搜集上给予关注。

三、我们要有责任意识,这是我们公安民警最起码的必备的基本意识,也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要求。可以说,每个社会公民都肩负责任,我们公安民警是社会管理的服务员,掌握着影响公共事务的权利,责任就更加重大。我们查证的每一件小事细节对公民个人来说都有很大影响,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调查事情就会出现纰漏,如果对当事人造成责任后果,办案民警是要承担执法过错责任的。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提高了认识。也感觉到自己的执法水平与现实办案有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运用不熟,办案不细致。今后要以此次“以案释法”的学习为契机,加强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正确应用法律惩罚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犯罪分子作斗争。

紫阳公安网站办公室电话:0915--4428027 紫阳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