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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份治安形势分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4日17时4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今年,全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牢牢把握“追赶超越”总要求,以“争全市先进上台阶、创全省一流促国优”为目标,以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为主线,以“四个满意”为导向,以“四个标准”为引领,以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为龙头,紧紧围绕“一体两翼四轮驱动”整体布局,突出抓好十项重点工作,坚决兑现八项公开承诺,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建设美丽富裕新紫阳创造良好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治安案件查处情况:

12月份,全县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27起,同比(38起)下降了28.9%,环比(46)下降了41.31%,查处违法人员42人,同比(90人)下降了53.3%,环比(66人)下降了36.45%;调解纠纷193起。其中:

1、扰乱公共秩序类案件3起,查处违法人员4人,同比上升了50%。其中扰乱单位秩序案2起,处罚3人;寻衅滋事案件1起,处罚1人。

2、妨害公共安全类案件1起,查处违法人员3人,同比下降了83.3%。其中违反危险物质案1起,处罚3人。

3、侵犯人权类案件10起,查处违法人员13人,同比下降了28.6%。其中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案1起,处罚1人;殴打他人案件9起,处罚12人。

4、侵犯财产类案件6起,查处违法人员5人,同比持平。其中盗窃案1起,处罚1人;故意损毁财物案件4起,处罚4人。

5、妨害社会管理类案件8起,查处违法人员20人,同比下降27.3%。其中违反公文、证章管理案件2起,处罚2人;违反旅馆业管理案件1起,处罚1人;赌博案件1起,处罚7人;吸毒案4起,处罚6人。

二、刑事案件立破案情况:

12月份,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6起破11起,同比上升了14.3%,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案立2起破2起、侵犯财产类案件立13起破8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破1起。

三、治安状况分析:

1、本月全县无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发生,治安平稳,社会稳定。

2、从当月全县治安案件情况看:刑事发案总体平稳,盗窃、诈骗发案呈上升趋势;治安案件发案有较大下降,社会大局稳定。从发案区域看,治安案件主要集中在城关、高滩等城镇。

3、存在的治安隐患:

一是侵财性案件处多发季节,特别是盗窃、诈骗类案件发案上升明显。

二是民转刑发案防范压力较大,特别是特殊群众的防范。

三是冬季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四是务工人员陆续返乡,矛盾纠纷增多、案件处于高发期。

五是治安隐患增多,特别是麻痹思想导致治安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开展“一标三实”和“涉枪涉爆涉危”、“整治黄赌”、“打击食药环”、“矛盾纠纷百日化解行动”“火患消剿”等“今冬明春治安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提升群众安全感。

二是加大冬季社会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三是做好今冬明春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是做好2018年工作谋划工作。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