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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找工作须防诈骗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7日19时3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在校生找工作须防诈骗

大多在校学生,临近毕业或在假期时,会选择找一份临时工或假期工,既可以挣一点学费又可以增长见识,为以后就业增加筹码,而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招聘广告繁多,良莠不齐,为此,以学生为侵害主体的各类用工诈骗可能多发,警方提醒广大学生注意以下几类诈骗形式:

1、中介诈骗。许多非法中介机构,瞄准学生缺少社会经验,挣钱迫切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后,却不能及时为学子们找到工作。更有甚者,中介公司竟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收钱后销声匿迹。

2、押金诈骗。这类骗局一般涉及从事文秘、打印等轻松体面的工作。要求求职者交纳一定押金即可上班,但往往是学生交钱以后,招聘者又推托告知暂时没有工作岗位,要学生耐心等消息,最后不了了之,押金往往不能退回。

3、扣发工资。做家教或在私营企业里打工都有可能遇到这种情况。一些学生为私营企业雇佣,雇主往往在该付工资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致使打工学生白白辛苦。

4、网上欺骗。有的人在网上发布信息,要求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从事翻译、创作等,当学生们在网上把稿件创意等内容发过去之后,告知不能采用,其实他们已经利用了学生们的信息。

5、单独约见。这类陷阱主要针对女生,多发生在招聘家教或文秘时,有的女同学在对方约见时,不加考虑赴约,有时遭遇性侵害。

6、陷入传销。大中专学生卷入传销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因为年轻人的加入往往会使使传销组织显得“朝气蓬勃”“后劲十足”。学生们往往会拉动同学滚动加入,部分在校或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因文化层次高、公关能力强而成为非法传销组织的“主力”。这些大学生能言善辩,增加了传销“产品”或“计划”的可信度,他们又懂得使用电脑网络进行“营销”,因此容易打开“局面”,导致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形成恶性循环。

警方提醒广大学生选择职业介绍所时尽量到正规中介所登记,选择信誉好,有资质,规模大的职介所,切不可选择没有信誉的职介所,应聘时要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己的权益要据理力争,对出现的用工单位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押金后拒不返还甚至骗取押金的情况,切莫“自认倒霉”,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