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谨慎使用身份证复印件
近年来,一些群众在求职应聘、签订合同、办理会员卡等活动中,往往被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但由于对方保管不当导致流失在社会上,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冒用,用于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手机入网、购买汽车等业务后从事非法活动,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警方提醒: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如遇到必须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一定要坚持在复印件上签注,签注写法可以用钢笔分三行写,如“仅提供XX银行”、“申请XX基金扣帐专用”、“他用无效”等,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交叉或接触,每一行后面一定要划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它文字。
此外,无论是办理信用卡、基金、手机等申请书,规定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的,也一律照办。申请书尚未填写的空格,如:附卡申请、加买保险、加买第二支基金、申请手机号等,这些空下的字段都必须画叉叉,以免被不法分子补填。又如在持身份证复印件去办信用卡时,也可以用钢笔在复印件上写:“此身份证复印件仅为申请XX银行XX信用卡用,不得转为其它用途”。然后署上签名,上述文字一定要签在身份证的范围内,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码及姓名。虽然上述做法有点烦琐,但可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犯。